第一百七十三章:李新民的恨事(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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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三章:李新民的恨事(求订阅!) (第1/3页)

    李新民今年34岁,当然,从今天下午开始,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4岁,不会再有其他变化了。

    他是冀北省张垣市康县郊区的一个普通农民,没有多少文化,但是有一个还算幸福的家,有一个不算漂亮,但很贤惠的妻子,还有一个儿子。李新民没有多大的野心,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守着自己的老婆孩子安安稳稳过一辈子。

    为了心中这个平凡的愿望,李新民没有像一起长大的发小们一样离开村子到外面打工,而是在村子里和妻子守着三十亩薄田过日子。虽然每年种田得来的收入并不高,但是小夫妻两把日子却过得红红火火。

    但是幸福的生活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这一切从3年前突然变了样,因为李新民的老父亲病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病,是胃癌。

    这个年代是谈癌色变,得了癌症几乎等于是判了死刑。幸好医院得出的结论还不是太糟糕,李新民父亲的病发现得早,还处于早期,尚有治愈的可能。

    虽说这是一个好消息,但是治疗癌症所需的医疗费可不是普通家庭所能承受的,高昂的费用直接让李家的人傻眼了。李父也知道家里的情况,便提出让医生开点药回家养着,说慢慢会养好的。

    李新民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癌症这种病他还是知道的,村里有不少老人就是因为各种癌病死的,就算是全力救治都不一定能治愈,还没有听说过那个人在家里能把癌症养没了。父亲这样说不过是为了安慰自己,实际上是回家等死。

    如果已经到了晚期,李新民也不会太为难,也会顺着父亲的意思回家休养。但父亲只是胃癌早期,完全有治愈的希望。作为家里的独子,李新民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就这样放弃,为了父亲他决定铤而走险。

    李新民所想的铤而走险并不是违法犯罪,他知道自己不是这个料,杀人放火的事情他干不了,即便是干了什么事儿,最后的结果也是被公安机关逮起来,不会有其他结果,他想到的唯一可以救父亲的办法就是卖肾。

    卖肾,卖掉自己的一个肾,筹集为父治病的钱。只要有了第一笔钱,后面的治疗费就可以通过农村医疗保险进行报销,这样就可以治好父亲的病了。即便是看不好也没关系,只要自己尽力了,父亲会理解自己的,自己也不会因此而后悔,这是李新民最朴实的想法。

    至于他自己,李新民也想过,而且还专门找人了解过,知道人活着有一个肾就可以了,一个肾死不了人,只要这个肾是健康的就行。

    用村里一位学医的大学生的话说,这肾就像是村里的李大户,他家有7头犍牛,但是却只有10亩地,平时干活只用一头牛就能轻松完成,其余六头都处于闲置状态,宰杀一两头根本不影响什么。

    当然了,肾毕竟是自己身上的肉,被生生割掉肯定不同于李大户家宰掉一头牛,影响健康那是肯定的。但是为了老父亲他又有什么办法,前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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