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状元夫人

    第七十三章状元夫人 (第3/3页)

路子。最为成功的混混,便是穿上官衣的混混,他既然入了武备,那便不是那些普通地痞招惹得起的。有这么个人给自己撑腰,还用的着怕谁?也就宁愿倒贴身子,也要将他栓住。

    只是她知道,自己的年纪是个硬伤,时下大金的风气虽然不像前些年,但是整体上,还是喜欢十四五小姑娘的居多。以她的年纪,多少有些过气。赵冠侯相貌英俊,又在少年,她颇有些动心,若是当初手头宽裕时,是很愿意养这么一个小白脸的。再者,她现在要连这么个年轻后生都留不住,在津门又拿什么立码头。

    她自信以自己的手段用出来,不怕不让这个男子动心,可是赵冠侯轻轻的拦住了她“也不必如此,我帮你,是看你可怜,不是有所图谋。跟你聊聊,也确实是有些正事问你,咱们先说些正经话吧。听你口音,似乎是南方人,怎么跑到津门来讨生活,这个状元夫人,又是怎么回事?只要你肯对我说实话,我是可以帮你的。”

    见他一脸正色,曹梦兰心中有些沮丧,方才轻触之间,她已经确定这少年不是宫里的公公,可是表现的却对自己兴味索然。难道自己真的年老色衰,已经失去魅力了?

    听他问起,她只好照实回答。“阿拉原本是苏州人,本来就是长三堂子出身的,后来被状元公洪均看中,赎出来做了偏房。侬不要看我现在混成这个样子,人家当初可是堂堂的公使夫人了。”

    她的丈夫洪文卿,乃是先帝同惠七年的状元,于天佑帝时任内阁学士、兵部侍郎。彼时朝廷中仍是章合肥掌枢,保他出使欧洲四国,担任大金公使。其夫人乃是个大家闺秀,循规蹈矩,本就忌惮抛头露面。兼听说洋鬼子见面要搂抱亲稳为礼,就吓的不敢同去,洪某本有一妾,乃是另一位仕林前辈陆状元之女,亦是名门闺秀,亦怯于出洋,所以只好让曹梦兰同行侍奉夫君。

    只是泰西一夫一妻,不承认妾侍,所以权假诰命,曹梦兰亦就成了“公使夫人”。其随夫在外,游历四年,与无数西洋政要结交,颇有些艳名,也极有些不堪与人道的丑闻,洪文卿却忌惮泰西西门庆的强横,不敢出头闹翻,只能做了大金武大。

    再后来,因为一张地图的事,闹出大的纰漏,平白损失了数百里国土,又惹来阿尔比昂人不满,算是外交上的一大丑闻,洪状元内外加攻,竟是生生气死。

    曹梦兰在洪文卿死后,索性下堂离开洪家,在松江居住。洪文卿曾做过两任考官,又做过公使,很有些资财,下堂时曹梦兰除了分到许多首饰摆设外,光现银就分了两万,本也是该吃喝不愁。只是她手面太阔,虽然重出江湖,却不是随意接待。若是看不顺眼的,浪掷千金也难搏一笑,看的顺眼的情愿倒贴小白脸。因此时间不到三年,两万银子就补贴的差不多,只剩了装点门面的首饰陈设,只好认命下海。

    松江那地方待不住,便到了津门,想要靠着这个大码头,多赚些银两。只是她在松江,有一干旧日苏帮姐妹,于地方上黑白两道都有面子,倒是不用考虑那些人的意见。到了津门人地两生,她生的又美,打扮洋气,又有钱财,便引起不少人觊觎。

    像是万礼峰,就是这一带的锅伙首领,有外地的流鹰到此捞食,必要先上门拜贴,再送上一笔孝敬,乃至白陪他睡上几晚,才能开门做生意。像曹梦兰这种愣头青,什么规矩都不管,直接就要做生意的,还是破题第一遭。事实上,要不是因为她生的确实俏丽,怕是脸上都要被人割几刀了。

    今天差点被人捉了去,她也知道津门混混不好惹,只能讨好的看着赵冠侯“我晓得侬有老婆,不过没关系的,我们可以偷偷的来往,不要她知道就好。我比侬大几岁,就认侬做个兄弟,侬就叫我声姐。我在这里举目无亲,能依靠的就只有侬这个好兄弟。只要我做起了生意,赚到了钱,肯定不会让侬吃亏的。”

    她边说边向赵冠侯身边蹭了蹭,脸上又露出几分媚态“侬想不想当一回状元公?女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咱们好过一回,绝对让侬忘了家里那个黄脸婆。在外面,侬不是问我会不会泰西话么?我出使四国,当然会说他们的话,就算让我装成泰西贵妇,也不费什么力气。侬是想做铁勒的驸马,还是普鲁士的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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