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章 铁腕
第五百二十章 铁腕 (第3/3页)
命令其进行其他劳作,更别提所谓的特权。包括出夜权在内,全部名令废除,有再敢施行者,不管以任何理由,都将处以死刑。
作为正府的佃户,可以获得种粮到牲口的全面补贴,还可以向正府申请贷款。山东不支持任何形式的私人借贷,如果需要贷款的,只能向四恒、华比、正元三家银行办理。向以外人员借贷者,一经发现立刻借贷者及放款者都要逮捕判刑,涉案钱粮没收,另承担苦役。土地买卖则认定为非法,立即收归省有,卖地者还将按诈骗罪入刑,买地者按抢劫罪入刑。
省正府在此将设立征粮所、司法所及乡村警务处等机构。具体人员,由当地选拔合适人才担任。
成立之后的机构,将彻底取代之前乡贤治理乡村的模式,包括沉潭、浸猪笼、祠堂罚跪等私刑全部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赵冠侯一手编制的山东新法,乡村大小争端,一概由司法所解决,或是到县里去找县知事申冤。私斗私刑者,将予以严肃处罚。其中尤其对大规模械斗,以及民间打架斗殴处以重罚。
对族人施以私刑或家规者,从发布命令到实施命令的,除去接受刑事处罚外,还要没收其名下私有的土地。有举报者,只要核实属实,这些没收的田地,将归举报者所有,另有奖金。
另外,则是推行女子解放制度。实行全面婚姻自主,女性有权拒绝包办婚姻,也有权提出离婚,改变了大金体制中,只许男休女,不准女休男的传统。寡妇不提倡守节,寡妇有权守节,但不会得到优待。而寡妇改嫁者,有权带走自己应得财产,不得阻挠,且官府会有优惠措施。
有包办婚姻或是阻挠寡妇改嫁者,不但罚款没收田地,还要处以刑责。至于强迫妇女成婚或是其他阻挠行为者,则最高可以处以死刑。
结婚必须登记,除去盖有山东官印的婚书外,其他形式的婚姻一概不被承认,而非法婚姻将承担高额的罚款和刑事责任,男人有杀头的风险。对于女性而言,年轻妇女,全面倡导放足。小脚者结婚登记时,将交纳三倍的注册费以及一笔数字相当可观的罚款,称为葛明捐。
这一系列命令,在山东已经大幅度推广,苏北由于比较保守,一直在抵制着赵冠侯的新政,是以命令推行的不顺利。这次赵冠侯亲至,借着杀庄知非及分田的当口传达下去,显然,已经是准备强力推行,谁再要抵触,可能就也要步庄知非的后尘,全家挂于东南枝。
等到了正式分田时,周家兄弟也明白过来,萧大龙所谓当兵的好处是指什么。普通人分田,只能分田皮,但是军人家属,可以分得二十亩自耕田,这部分田地所有权完全归自己,所缴纳的赋税比例,也比租官田者低。当然,依据级别不同,每一名军属拥有的田地有明确上限,而且只有直系亲属有效,像前金那样的投献是行不通的。
饶是如此,对于庄户人家来讲,这种分法,等于是天上掉馅饼。除了田地,军属田地,还能分牲口,得农具,种子。萧大龙的亲属早死光了,这一带的军属,就只有周富一个。庄家的一头菊花青骡子,外带一头大黑牛,都分给了他,有萧大龙的面子,分的田,也是庄家顶好的二十亩地。
这一来,其他人的眼睛就都集中在周富身上,不少人小声道:“周家二娃那个孬货都能当兵,我为什么不能?他不就是会放枪么?那有什么难的,庄家办团练时,我还去出过操呢,论使枪,我也不比他差。凭啥那菊花青,大黑牛,都归他们家了?这不公平。”
有人大声问道:“现在报名当兵,还算不算军属?”
“算,只要检查合格,就可以算军属。不过按照正规军、警查、消防队、保安团级别不等,享受的田地也不同。”
“那好,我现在就报名,我要当兵!”
这地方青壮后生很多,虽然地里走个壮劳力,对于家庭生活是个影响。乃至父别子,妻离夫,都是件大为伤怀之事,可是比起田地,大牲口,这一切就都不算什么。父母或是妻子,开始催促着家里的壮劳力,快去补名字,当上兵,先给家里挣一份田回来再说。
看着这些人踊跃的投军,赵冠侯得意的一笑,汉娜则用普鲁士语说道:“你真狡猾,用一个人,就骗来了这么多兵。”
“这就是我给你讲过的,千金买骨的故事。有了这么多炮灰,苏北的财主就算现在都团结起来发难,我也不怕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