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陶瓷罐

    第十五章:陶瓷罐 (第2/3页)

米粥,筷子夹着一根咸菜津津有味的嚼着。

    李初先是环视了下周围,看到了五个大窑,其中,有四个窑边看上去已经好久没有人进去过了,剩下那个窑,此时也是歇火的状况。

    五个窑,这以后销量增加了,这产量应该能跟得上。

    方才在门口喝粥的这位老大爷,就是这个民窑的主人了。

    昨天下午李初就打听清楚了,这老大爷叫郑瑜,乃是镇上那刘大爷的一个亲戚,家中有三儿子两女,两女都已外嫁,三个儿子传承他的手艺,在窑场做事。

    李初直接将要购买瓷罐的事跟郑大爷说了,郑大爷慎重的请李初进屋商谈。

    郑大爷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在一旁伺候着。

    李初从怀里掏出一张纸,这是瓷罐的设计图,纸用的是北宋朝的普通纸张,上面画的内容也是简单易懂,只不过把几样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一一标明。

    “瓷身连同盖子在内,我先定一千个,但是样品,两日之内你得给我,确定样品之后,三日之内,你最少得交货两百个给我,其余剩下八百个,十日之内交付清就可以。此次虽订单一千个,但日后是肯定需要增加的。”

    两日,三日?

    郑大爷没有说话,他的两个儿子皆是一惊,这时间,太急了。

    “瓷口和盖口,必须要保证每几个都几乎一样大小,如何,能否做到?”

    屋子安静了下来,只听到阵阵心跳呼吸声。

    半响之后,郑大爷将李初给的那张纸,放在了桌上,毅然道:“这活,我们接了!”

    “爽快!”

    下面,李初又跟郑大爷讨论了瓷罐的一些详细信息和和外观样式要求,以及金额等等问题。

    一切谈好之后,李初拿出了三份合同。

    纸,还是用北宋的纸,不过上面的文字内容和书写,都是交给了系统,让系统毛笔字书写,定制出了一份合同。

    李初对自己的毛笔字,实在不敢恭维。

    合同一式三份,李初、郑大爷各执一份,剩下一份,交往里正处。

    因为这个东西对李初来说,比较重要,所以,一些未知的风险等等,都要提前打好预防针,一些该注意的门门道道,都在这纸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尤其还特别标注了,这种款式、纹路的瓷罐,不能售予他人。

    契约,又叫契券、券书、书契等等,唐朝开始,有些人开始称合同,而北宋时期,也就是李初现在,这个东西有了个新的名字,叫‘千照’;

    这不过比之后世合同而言,相对比较简单,没有后世那种一条条各种防范措施。

    而且,还得要报备官府,经官府的人查详无误,公平公正之后,才能签署,并且产生法律效应。当然,私下签订也可以,只要是公平公正,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只是,这种很难得到保障。

    并且,宋朝在千照上,还可以进行反悔。

    三日之内,如发现所签署的千照有瑕疵,可以进行反悔。

    这种千照,大多应用于家奴、牲畜买卖,当然,你要东西没问题,你却谎称有问题,被官府查到了,得鞭笞四十!

    李初这份千照内容太多,而且非常的新颖,很多地方郑老都不太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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