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往事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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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 往事不堪 (第1/3页)

田狄安仔细看下去,据猎枪交代,他去银行本来是存钱,医院刚刚发完了工资,他每个月存银行50元钱,这是开完工资之后必须做的一件事。这一点,他找到在医院上班的同事和他的邻居,都能给他证明。

    鲍威和陈明安在银行里跟他属于偶遇,正巧,鲍威和陈明安都是猎枪生活圈子里的熟人,关系很密我靠,那两个案犯已经死亡,无法给猎枪证实这一次抢劫不是有预谋的行动。

    猎枪在供词里面说道,我去银行存钱,看到打劫,只有老老实实跟别人的一起抱头蹲在墙角,后来,鲍威在人群里认出了我,可是,他假装不认识。后来,警察来了,他们俩要从正门冲出去,我想起来有一次帮着银行结款,走过运钞车专用通道,想救下这两个人,就招呼他们一起逃离银行,逃出来以后才发现,自己被当做抢劫银行的劫匪,只有将错就错下去。后来,警察在后面追上来了,鲍威和陈明安说我是卷入进来的,让我先逃,他们抵挡一阵,我真的是无辜的,就不管他们了,单独一个人继续逃亡,后来,就被警察抓住了。

    田狄安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觉得猎枪说这些话是符合逻辑的,并且,他是三个劫匪中唯一身上没有携带武器的人,根据他的绰号,可以推论出,猎枪是一个擅长用枪的人。可是,他帮助两个抢劫银行的人逃逸,跟警察相抗,怎么都算是有罪的,看到最后一页,才知道,猎枪被判抢劫罪入狱十年。也就是说,他刚刚被放出来不久,田狄安几乎可以肯定,猎枪正是杀害酒鬼的凶手,他自己认为是冤枉的,出狱之后找酒鬼报仇,有作案的动机,他是从部队上复员的,具有身手好,胆子大枪法准的特征。

    看了关于猎枪的档案,他身高在1.85米,体重75公斤,是一个身体强壮的人。跟现场勘查的凶手的身高体重都完全符合。

    田狄安把猎枪的档案放在一边,继续往下看,还有一个案子引起他的注意,这是一个偷窃的案子,是一个在酒吧上班的年轻人叫啊童。他被指证偷了酒吧的酒水酒吧的铁翼原料卖给商人,废品收购站,那个时期,由于酒吧装修大量的原料和半成品被偷盗,公安局下达了严打严查严办的‘三严’命令,啊童就在这个时候出事的……看了这个笔录,田狄安有点不太相信,如果按每个月偷盗900斤钢铁算,啊童每天需要偷窃40斤钢铁原料,这么多的钢铁,他是怎么偷窃和运输的呢?可惜,在这些细节上,根本没有描述的字样,而且,这个啊童跟猎枪一样,都在为自己鸣冤叫屈,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田狄安看了一下啊童的个人资料,他身高165米,体重60公斤,并且,他从小会武术,在十八岁那年,曾获得过J.X市少年散打冠军。从这些经历上看,这个人的身手不次于猎枪。

    啊童最终被判入狱十五年,属于重刑,给田狄安的感觉是,啊童就因为偷酒!偷铁,被判刑十五年,换做是今天,一年都不需要入狱。给一个人定罪,只需要证人的指证就能定罪吗?明显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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