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遇袭

    第三十四章 遇袭 (第2/3页)

百年经营的地方可以说是非常安全,至少蝶衣和张水峰这样认为,于是张水峰就在这里潜修了十年用来稳定修为,这十年来也发生过有趣的事,比如张水峰一直不肯收回分身,急的小萝莉整天围着她转。大有自己转进张水峰身体中的架势,最后还是蝶衣看不下去了,抓住大蚯蚓一阵狂揍才让她收回分身,至于你说张水峰是喜欢上了小萝莉,那绝对是瞎说,你会喜欢自己的手臂或是脚吗,即使它变化成一个人形张水峰也无法喜欢,毕竟她根本就张水峰身体的一部分,完全没有一丝思想,而对着自己的身体发情的家伙绝对是变态,虽然张水峰偶尔也会做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但是她绝对不是变态,嗯!至少现在还不是。

    金仙和天仙唯一的差距就是道法金光,而道法金光是冲击太乙金仙凝练出金身的根本,道法金光越是凝实浑厚未来成就的金身也就越强大,蝶衣在成为金仙之初,浑身的道法金光看似微弱,但是给人的感觉坚不可摧,而张水峰的道法金光给人一种犹如风中的烛火随时都会消灭一样,毕竟蝶衣是一步步修炼上来的,而张水峰的境界还一直停留在散仙后期,相当于直接跳过来三个大境界,没有被强大的灵气撑爆炸,已经完全是靠不死之身的福了。

    至于战斗力,蝶衣就不用说了,自从成为散仙开始蝶衣一直是同境界中少有敌手,而张水峰则惨多了,虽然现在张水峰也是金仙,碰到金仙初期的张水峰绝对打不过,最多也就只能欺负欺负天仙,当然要想杀死他基本上大罗金仙以下不要想了,成为大神通的不死之身已经不是随便能打破的了,至少蝶衣用尽一切办法都无法对张水峰造成致命的伤害,现在大蚯蚓的恢复能力几乎令人发指,按蝶衣的说法即使把张水峰扔到地煞之气中,也最多就是烫掉一层皮。

    当然不是说对方杀不死你你就可以胡作非为。毕竟能成为金仙的都是天赋极高之人,即使杀不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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