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 猜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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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回 猜测四 (第1/3页)

司马英吃惊的同时,一群被俘的倭寇正在接受秦泰的审问。几个死硬分子已经吃到了“马三刀”的折磨,“马三刀”只不过用了几套刑具和刑法,就将外强中干的倭寇制服了。这群吃软怕硬的岛国人,现在乖得像三孙子一样。

    秦泰终于知道了倭寇所知道的一切,这也正是了司马英的确参与了他们的活动。

    秦泰下令,包围司马英一家,同时将司马英的三儿子司马霸就地革职抓回来,司马英的大儿子司马千和二儿子司马秋就地关押。所有司马家的直系做官亲属,全部停职。这是秦泰作为监察御史的权利。通倭在当时属于最高级别的案件,只要有确实证据就可以立即行动。通倭大罪只排在谋逆案之后,也就是说比造反轻一点。比杀害官员,制造屠杀等罪还要严重。秦泰身为御史,手上又有现成的士兵在,当然不会手下留情。

    司马英看见杀手的头颅后,就马上回了家。可一到家就发现司马家被包围了。

    秦泰身穿他的六品官服,带着士兵包围了司马家。

    司马英在一大群家丁的保护下,来到大门口。他对秦泰说:“秦大人,老朽也是官府中人。小儿司马霸是一任现任知县。你怎么能带兵包围我司马家?你眼睛里还有王法吗?不怕我到朝廷里告你一状吗?不怕御史弹劾你吗?”

    秦泰一身正气地站着说:“第一,司马英不过是一个‘致仕’的官员,不算是正式官员。第二,你儿子司马霸是江西的知县,不是这里的知县,管不到这里。第三,你的本家这里的知县司马大人因为违反了官员不得在家乡为官的律法。我已经派人接手了他的职务,他就等着下狱待判了。第三,我并不是随意派兵包围你司马家。你司马英做为司马家的大家长,暗中与倭寇有来往。这已经触犯了大明律法。现在不但你司马英,就连你的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也要抓捕到案,接受审判。第四,已经有杀手供认,暗杀本官的行为是由你主使的。根据大明律法,你司马英和司马家犯了‘通倭’、‘杀官’、‘买凶杀人’、‘私藏武器企图不轨’等罪名。本官有权利将你抓捕到案。至于会不会由御史弹劾我?难道不知道我就是一个监察御史吗?我南下不但要破案,更是要监管违法乱纪的官员吗?”

    司马英是一个当过官的人,他知道秦泰所说的一些罪行都是一条条的死罪。“私藏武器意图不轨”是最小的罪名,但是也能因此害得自己人头不保。“买凶杀人”是杀人罪,不管是现任官员还是老百姓,犯这罪就是一个字“死”。“杀官”是一条大罪,按大明律法“杀官”成功者牵连三族五代人,不成功者牵连三族三代人。也就是说只要确定“杀官”,指使者一家全部受牵连,就连指使者的老婆一家人,老妈一家人,儿媳妇一家人,都要受牵连。轻者发配边疆,重者为奴为婢,女的成为官妓,男的进宫为下等太监。最吓人的事“通倭”罪名,当朝廷知道倭寇能长驱直入,危害大明沿海,是因为有人为倭寇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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