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入试(入世)

    第二十七章 入试(入世) (第3/3页)

有兵丁严密监视,如有移席、换卷、丢纸、说话、顾盼、吟哦等情弊,一经发现,即予查究。每场考试在当日天黑时交卷,不许继烛。

    答卷继草稿都须楷书端正。巳时(9至10点),二门上击鼓三声,许饮茶水、上厕所一次。未时(下午1至2点),大门外击鼓三声,堂上巡绰官击云板三声,并高呼:“快誊真!”申时(下午3至4点),大门外再次击鼓,堂上击云板。

    第一次开门,称为放头牌,将第一批交卷的考生放出。隔一段时间,再放二牌、三牌,以至天黑终场。交卷时,考生将卷面写有本人姓名的浮签揭下,记明自己的座号。

    受卷官每收一卷,发给一牌,出场时,收一牌,放一人。学政阅卷录取,只凭座号招覆图案。

    经两场覆试后,被录取的卷子均须铃盖学政关防,发交提调官拆出卷后编号,经核对与编号册姓名相符,然后填榜发案,录取第一名的,称为院案首。

    院试录取名额,按各地文风高下,钱粮丁口多寡而不同。将府、州、县学分为大、中、小三类。

    朝廷规定:大府40名,中州30名,小州县20名。又规定:大府20名,大州、县15名,小州、县4名或5名。再定:大府、州、县,中州、县改为12名,小州、县7名或8名。

    经常性屡有变动。若遇皇帝巡幸、登基、万寿(生日)等情况,还会增加名额。录取的名额就越来越多了。

    院试录取的新生,每人必须填写亲供,也就是写自己的年龄、籍贯、三代履历,并要注明身材、面色、有无胡须等,由各属教官审核并盖上印鉴后,汇送学政。

    学政在贡院大堂召见新生,并行簪花礼,发给新生每人红花一朵(指犒赏钱物),有的地方不发赏物仅点名而已。

    留县的称县学生员,拔入府学的,称府学生员。学政公布的各府、州、县的新生名单,称为“红案”。

    各府、州、县接到学政发下的新生名单后,即通告新生于某日着学子服,齐集官署大堂,设宴簪花,并由各府、州、县官率领,到文庙拜谒文圣,到学宫明伦堂拜见学官,至此,才算正式入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