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骑士比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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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骑士比赛(4) (第1/3页) 为首的骑士叫做疯魔葛德兰!身高八尺,站起来几乎和五十年的大树一样高大粗壮。
他的曾祖父曾经参与丹麦首领西格弗雷德,组织的那次著名的巴黎围城战,这也是为什么他与其他诺曼同胞不同,拥有一枚镌刻着握紧断箭手臂的胸章,那是他家族的象征。
葛德兰骑士自幼沐浴在祖先的荣光里长大,追随于理查公爵的麾下,不止一次将那些懦弱的法兰克人打得屁滚尿流,用他的话讲:“那群只会在女人裙摆下逢迎求欢的娘娘腔,根本不配骑士的称号,他们摆弄自己的长矛甚至比拿剑还要利落。”
他擎着自己夸张的角型巨斧,上一个倒霉蛋的鲜血尚未干涸,正期待着新的献祭者。
站在他左边的骑士同样不容小觑,虽然看上去似乎已经垂垂老矣,事实上他不止一次在战场上,教训敢于藐视自己的年轻人。
摧花者的诨号在整个法兰西北方鼎鼎大名,当然不只是来源于他对年轻少女的特殊爱好,洛拉斯骑士年过半百却仍旧精力充沛,左右双手都能灵活的使用武器,这也正是他屡战屡胜的法宝所在。
站在右边的骑士戴着铜扣的眼罩,迷人的鹰钩鼻子和与众不同的黑色卷发,让他很难不被人第一眼记住。
驭鹰者瓦格纳骑士,是自己风流成性的父亲追随首领沿着第聂伯河顺流之下,来到黑海对岸同萨拉森人做买卖时纵情偷欢产下的后代。
他从母亲那里继承迷人的面部轮廓,曾经令整个诺曼底的女人都为之动容,不过是在左眼被某个刀下亡魂取走落下难以愈合的伤疤之前,他拿手的武器是流星锤和短剑,一长一短,一远一近,传统的萨拉森式的组合,身上精钢打造的铠甲,严密保护每一个薄弱的部分不受伤害,整个人往那一站,浑身散发出凛冽的杀气。
“看到我们诺曼底的必胜组合了吗?您难道不觉得与这样的对手面对面决斗,是一件是很残酷的事情吗?”
理查公爵趾高气昂的冲我招招手:“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雄狮蹂躏小绵羊的场景,虽然酷爱征服,但是恃强凌弱并不是天生强者的性格,我更渴望的是同一当量水平的公正挑战,肌肉和肌肉的碰撞。”
我不动声色的听完他的话,放下切肉的小刀,装作满不在乎的模样故意问道:“您刚才对我说了些什么?尊贵的公爵大人?请恕我从小地方来没见过世面,博杜安伯爵待客的羊肉,实在是人间不可多得的美味,弄得我太过沉溺于大快朵颐而没有听见您的谆谆教诲,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再重新复述一遍吗?另外我不喜欢肌肉,那玩意吃起来让人觉得没有什么嚼头。”
理查公爵气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好像不小心吞了半斤牛粪,卡在嗓子眼不上不下的样子,博杜安伯爵对我暗暗挤了挤眼睛,看来他也不太喜欢这个骄傲跋扈的邻居。
现在奈梅亨和诺曼底之间的火药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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