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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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奋虽然只读了个大专,最后还混成了扫马路的,宅得毫无存在感,是生活在山城最低阶层中的一员。但是他小时候可是方圆十里,百十人家孩子里面的孩子王,号称百户长。

    摸鱼打鸟,无所不精。爬树翻山,易如反掌。

    而且王奋脑子灵光,读书还可以,加上他经常听母亲给他讲故事,他再将那些故事经过自己那幼稚的想象力加工,把主角变成自己或者类似于自己的人,再讲给那些小跟班听,在一帮孩子中能文能武很有地位。

    王奋小时候每次出门,身边一直都有三五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子跟着他后面转,着实威风了很多年。现在做了生意,他发现比起在学校里面读书学来的半吊子市场营销学,小时候孩子王的经历才是他最为宝贵的财富,让他收益终身,现在带队伍的领导力就是那时候锻炼出来的。

    虽然读大学和工作以后都没有什么机会展示他的领导力,看了很多成功学和厚黑学书籍也没有什么起色。不过从小都带队伍的王奋一旦有机会,他那隐藏在基因深处的领导力就会自然浮现。带队伍和当孩子王蕴含的人生哲理和处事方式其实有着惊人的相似。

    而小时候王奋身后有两个跟得最紧的两个跟屁虫,基本上就是形影不离。

    一个是渔夫陈叔家的女儿陈佳佳,另外一个就是王奋同族的王大壮。

    这两人,一个是经常去吃免费大餐的陈叔家的女儿,一个是同族的小弟。且两个人都比王奋小几岁,所以王奋那时候分外照顾他们两个,在两个小孩子眼中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而考上大学的时候,刚读初中的佳佳还哭闹着要嫁给他,王大壮更是哭成了一个大泪人。

    想起小时候一起光屁股游泳过江爬山偷橙子,光屁股下水摸鱼,光屁股爬树。。。呃,王奋想了会觉得不对劲,怎么都是些光屁股做的事情。

    他深刻地反思了一会,可能是小时候太穷,没有多少衣服穿,出去疯玩的时候怕把衣服弄破才这样的吧,并不是他思想不健康。

    不过三个人感情非常好,这却是事实。只不过王奋高中的时候经历了那些事情,去了山城读大学之后变得很消沉。

    那时候又没钱买手机,网络也不怎么会上,这才渐渐断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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