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萌 他很好,我好喜欢他

    113萌 他很好,我好喜欢他 (第2/3页)

   “出去!”

    小助理有些惧怕汪泽伊,便不情不愿出去了。她刚走到门口,又听身后的男人说:“关闭窃听器。”

    “这…”

    “我说关了。”

    小助理肩膀一塌,“好吧。”

    看着窃听器上的小红点暗下去,汪泽伊这才扶着程清璇,让她重新躺下。“好了,现在没有人能听到我们的对话了,你心里有什么话,都可以跟我讲。”

    “我讲了,你会不会也跟之前那个心理医师一样,把我当做疯子?”程清璇拽进汪泽伊的衣袖,有些惴惴不安。

    汪泽伊拍拍程清璇的手背,硬朗的俊脸勾起一个生硬的笑,“放心,我的璇璇才不是疯子。”

    程清璇舒了口气,她望着天花板,耐心的将关于五十年后的这个梦讲出来。

    “我梦见,我的灵魂穿越到一条狗身上,然后被一个青年带回家。那个青年很孤单,一个人独居,平时也没有说话的人,他还是个料理白痴,也很穷,还常被人追杀,但他很善良,总是默不作声的关心别人。”

    “他跟你一样,也有一双很漂亮的手。不过那双手为了保护我受了伤。”

    “我喜欢他,我为了追他煞费苦心,连女孩该有的矜持都抛下了。你知道吗,他真的很好,他总会安静的听我说每一句话,舍得为我花很多的钱,甚至有一次我去邻市,回来路上被偷了钱包,你猜怎么着?”

    程清璇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汪泽伊,汪泽伊被她那清亮的双眼触动到了,她从没有见到过璇璇露出这种眼神。

    程清璇讲起那个男孩的好的时候,眼睛里宛如装了一个宇宙,有星辰在闪烁。

    “怎么着?”

    程清璇微微一笑,苍白的脸上多了抹生动。“他竟然傻兮兮的跑了半个城市,只为给我一个拥抱,带我吃一顿饭,背我回家!哦,担心我冷,还不忘给我买一双袜子。我啊,我看着他蹲在地上给我穿袜子,当时就在想,能遇到他,肯定耗费了我这辈子所有的好运气。”

    “后来啊,我出国去工作,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差点搞砸了一场时装秀,也是他从天而降,解救了我。还抱着我说,如果我伤心委屈了,一定要记得先去他怀里再狠狠地哭。”

    说起这些,程清璇忍不住抿起嘴,将所有心痛藏起来。

    那样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是她臆想出来的人呢?偏偏还被她想象的那般好。

    汪泽伊怔愣看着满眼幸福,脸上却又挂着悲伤之色的程清璇,问了句:“他就那么好吗?”

    程清璇眼睑微垂,眸光一闪一闪,她紧抿着的有些苍白的双唇张开,目光望进汪泽伊眼里,程清璇痴痴地说:“他很好,我好喜欢他。”

    汪泽伊眸子微眯,心脏中了一剑。

    以前他跟程清璇谈恋爱的时候,程清璇最高兴的时候,也就只对他说过,阿泽,我好喜欢你的手,这一类的话。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骄傲的姑娘用如此真诚的口气承认她喜欢一个人。

    有一种人,他们有着蝴蝶的外形,却有狼一样忠诚于爱情的心。

    遇见幽居之前,程清璇是放浪的花花蝴蝶,遇到幽居之后的程清璇,是狼。

    传说,狼对爱情忠诚不渝,若伴侣死,活着的那一头狼只有两条路。一是殉情,二是独孤一生,每到月半时节,独活的孤狼便会对月呜嚎。

    程清璇说完了,就那样呆呆的看着上方,“我一直都以为那是真的,直到心理医师告诉我,服用血色蓝后,或许会落下臆想症之类的后遗症。”

    “阿泽,你说,我是不是真的疯了?我竟然爱上了一个梦里的男子。”程清璇认命了,她已经接受了自己在梦里谈了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的事实。

    然而,汪泽伊却不想看到程清璇失魂落魄的模样。

    她可是他可爱的璇璇妹妹,不能将她救出去,那好歹,将最后的希望还给她吧!

    汪泽伊勾起程清璇的一缕发丝,沉声说:“璇璇,若我说那是真的,你信吗?”

    程清璇苦笑,“我越来越记不得那些画面了,我渐渐接受了现实,阿泽,你就别给我希望了。”

    “不。你的那个梦,很有可能是真的。”汪泽伊语气忽然变得严肃认真起来,程清璇听出他不像是在开玩笑,这才正视起他来。“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汪泽伊的手伸到口袋里,接着,当程清璇看到那枚熟悉的指环的时候,浑身一僵。

    “这戒指…”程清璇的语气变得难以置信起来,她颤抖着伸出手拿回那枚戒指仔细地瞧,越看,视线就越朦胧。“这戒指,分明就是幽居向我求婚的戒指啊!”

    这东西是真的,那…

    是不是代表,幽居这个人也是真的!

    这个可能,让程清璇心尖一阵刺痛。若是真的,那该有多好。

    程清璇骤然抬头瞪着汪泽伊,追问一句:“这戒指你从哪里弄来的!”

    汪泽伊苦笑,有些被程清璇仇视的眼神伤到。“别这么看着我,你被送进研究所的时候,有人把你身上的东西全部取了下来。这戒指本来是要被扔掉的,是我给你捡回来的。”

    程清璇听了他的解释,眼里的仇视淡化了些。“对不起,我最近总是很容易控制不住情绪,你不要生气。”

    “不怪你。”汪泽伊表现的落落大方。

    程清璇手里握着戒指,又问:“单凭一枚戒指,你就信了我的话?”

    “那倒不会。”

    汪泽伊扳开程清璇的手,将戒指从她掌心里拿起来,他看着那银色的简单款指环,问程清璇:“你知道,这戒指里藏着什么奥秘吗?”

    程清璇盯着戒指看了半晌,没看出任何异样来。

    “不就是枚普通的戒指?”当时幽居没多少钱,这戒指也不值钱,估计就几千块的东西。东西虽然便宜,却是程清璇的宝贝。

    汪泽伊笑笑,笑得有些神秘。“你仔细看,你将它放在白炽灯光下面细细瞧。”

    程清璇依言照做,她举起那枚戒指,开始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看得仔细了,就发现了问题。“这条黑色的线,是什么东西?”

    “我检查过,这东西,应该不是我们这个年代能产出来的东西。”汪泽伊指着那条线,跟程清璇解说了他的看法,“我认为,这条线是一种迷你定位发热装置。”

    “那是什么东西,能追踪我的位置,就是个追踪器?”

    “不,严格来说,这个不能算是追踪器。”汪泽伊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他搓搓双手,说:“我琢磨吧,这个定位发热装置,只有在两枚戒指要靠近彼此的时候才会有反应。”

    “这种对戒,分子戒与母戒,当子戒出现在母戒周围一定距离的时候,母戒就会产生感应,自动发热。”汪泽伊摸摸下巴,眼里露出了浓浓的好奇跟惊叹,“我不得不说,发明这玩意儿的人是个天才。这种戒指,都是一对一对生产的,是能够相互感应的。不过吧,我猜他们距离不能隔得太远,隔太远了就感应不到对方。”

    “大概,两公里之内才能感应到对方…”最后这句话,汪泽伊说的有些不确定。“也有可能,五公里之内就能感应到对方?”

    程清璇听了,便明白了汪泽伊想表达的意思了,“正因为这东西现代没有,所以你认为,这个是我从五十年后带回来的?”

    “不然你有更好的解释?”汪泽伊将那枚戒指给程清璇戴上,这才说:“璇璇,这就是幽居存在过唯一的证明。好好活着,无论如何也要活着,如果实验成功了你还活着,我会争取送你出去。活着,就当是为了幽居。”

    程清璇不说话。

    活着,不仅是为了幽居,也为了找到汪昊穹,替父亲与管家他们报仇!

    *

    这一晚的彻夜谈话之后,程清璇精神明显好了许多。

    她开始主动配合营养师吃饭,也会要求出去晒晒太阳,渐渐地,她不仅没有被打倒,脸上反倒有了红润之色。

    研究所的那些专家将这一切现象归结为是血色蓝的作用,在他们看来,程清璇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她能活到现在,都是血色蓝在发挥作用。

    一切,都该好好的,直到一个电话,将这一切打碎。

    “始教授!老板要见你!”

    刘博士叫醒已经睡下的始镜。

    始镜慢吞吞起床,穿上他的西装,才跟着刘博士上楼。

    推开研究所顶层的办公室大门,始镜刚走进去,就见到了那个坐在轮椅上,长满了褶子的老头子。

    始镜朝那轮椅上的大老板弯了弯身,不卑不亢问了句:“老板,你要见我?”

    大老板抬起头来,露出来的那张脸,与常人不同。

    他的胡子、眉毛都是白色的,他不是白化病患者,却生了比白化病更严重的病。楚夜看着面前这个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大人,面上露出不悦之色来,“始镜,血色蓝什么时候研究出来?”

    “还要一段时间,之前的资料都被毁灭了,重新研发需要一段时间。八号实验体身体并不好,如果加快了进程,恐怕她会撑不住。”

    “哼!那我了?我才二十九,我只剩下半年的寿命了!”若只看楚夜的外貌,谁都猜不到,这个人竟然才二十九岁。因为他看上去,几乎跟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无异。

    楚家人,有不知名的遗传病,家里的每一代男丁都活不过三十岁。倒是二十八岁,身体的各个器官都开始丧失机能,器官极速衰老,人的外貌也会迅速衰老,就连毛发都变成了白色。

    他不想死!

    他要活!

    所以,他将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始镜绑到了他的私人研究所来研发长生药。

    这一切都是疯狂的,疯狂的背后,是丧失神智的人。

    听到楚夜的怒吼,始镜表情很淡定,“抱歉,老板,如果强行加快进程,八号实验体很快就会死去。那样做,太不划算了。你可以多给我几个月的时候,我会研发出第二份血色蓝成品,到时候,既能治好老板的病,还能高价外售。”始镜说的,是之前楚夜的计划。

    可现在,楚夜等不及了。

    “我感觉到我就快撑不下去了,我的儿子才几个月大,我还想看着他长大!”楚夜抬头,目光灼灼望着始镜,突然说:“我有大把的钱,我现在要的是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