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案中有案

    27,案中有案 (第2/3页)

    人之常情。

    “解剖。”

    我当即丢下这两个字,因为众所周知汪明哲不是好死。

    在殡仪馆里。

    我正准备尸检的时候馆长找到我。

    他是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头,头发染得乌黑所以看上去要年轻许多。他来找我的目的就是不想让我尸检,理由是说他想让死者为安。我看得出来他是有顾虑的,就问他究竟在害怕什么。犹豫了很长时间他终于开口说,他以前也不信有鬼,但自从来殡仪馆工作以后,有些事真的是不得不信。

    他走到一把椅子前缓缓坐下,“警察同志我知道你们不相信有鬼,可世界上真就有些事你怎么解释都解释不清楚,一旦遇见了就由不得你不信,多年前的那场悲剧我是亲眼目睹过的,之后就不断发生邪门的事儿,我决定把东西丢到海里面去,如果还不行我就把后院夷为平地,这个案子你们也别调查了,因为凶手根本就不是人,你们调查出结果也没用,她也不可能听你们的。”

    “你说的她是谁?”我问。

    “晓红,就是被烧死的那个女人。”

    我看了一眼张汉,随后又望向于涛眼神交流。从案件角度讲阻止或者拒绝案件调查都应该被列为嫌疑人,因为从心理特征上符合作案人的心虚表现。但馆长描述这件事的时候表情比较认真,诉说有些恐惧但一点也不慌张,字字句句很有条理,又所以他一直出差不具备作案时间,所以完全可以排除了他的嫌疑。

    于涛会意读懂我眼神里的含义,就和馆长说,到了现在这种程度已经不是谁向左右就能左右的了,换句话讲就是说我们警察有责任和义务要查清每一起案件,不是说某些部门或者管理层说拒绝就可以拒绝的。

    “既然这样那我也不说什么了。”

    馆长叹了口气,然后人就走了。

    开始尸检。

    尸体被放在平铺于地面的塑料布上,汪明哲死亡的姿势有些诡异,所以张汉和于涛都不太敢直视,于涛还很贴切形容说就像是一根脱了皮的树。

    和溺亡一样,焚烧死也分为生前和死后两种。

    生前烧死表现有生活反应,也就是在焚烧过程中,受害人保持呼吸、挣扎等生活反应,可能在尸体表面、一定在内脏中留下各类生活反应,例如烧伤水泡、皮肤充血、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炭末、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和血液碳氧血红蛋白(Hbco%)的饱和度,简单说就是吸入一氧化氮的总量。如果血液中的Hbco达到一定程度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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