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 充军辽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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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充军辽东(一)

    “凡军官军人犯罪,律该徒流者,各决杖一百。徒五等,皆发二千里内卫分充军;流三等,照依地里远近,发各卫充军。该发边远充军者,依律发遣,并免刺字。若军丁、军吏及较尉犯罪,俱准军人拟断,亦免徒流刺字。”------《大明律》

    从15世纪后期开始,卫所制度便呈现出衰败的征兆。地方将领贪污腐化,把卫所军官当作有利可图的职位,以便中饱私囊;士兵被拼命压榨,使得他们一有机会便极力摆脱军户身份。据史载,到了16世纪初,一些卫所的逃亡军士甚至达到了其总数的80%。兵户数量的持续减少,无疑导致了国家兵源的紧张。

    为了解决国家兵源的不足,缓解兵源紧张,就必须想办法补充军伍人数。在这一思路下,充军的对象便扩大开来,把大量非军籍的平民罪犯发往军伍为兵,以补充军伍人数的不足,从而更持久地为国家提供更多的兵士。

    原本以为必死的张振岳三人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不用死,这也未免太儿戏了。

    可事情就是这么儿戏,让陈奇瑜一顿忽悠的黄知府立刻给三人拟了个入室盗窃的罪名,然后匆匆列入了南阳府今年充军辽东的名单,跟着连夜就把三人送去充军了。至于江家灭门这么大的案子,县丞不是抓了六十多个想趁火打劫的小混混嘛,对了,就是他们这些家伙干的,上报刑部后全部明正典刑就是了。于是葫芦僧断葫芦案,如此泼天的一个大案子就稀里糊涂的结案了。

    不过也不能说黄知府为了保全自己就判轻了,充军可不是什么公费旅游,它是轻于死刑、重于流刑的一种刑罚,类似后世的劳改,作为死刑代用刑用古人的话说就是“刑莫惨于此”。更何况此时的辽东可不比几十年前了,建奴最近闹得很凶,二年前的广宁之战,由于督抚不和,举止失措,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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