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要乖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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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要乖乖的 (第1/3页)

    只感觉唇部碰到了什么软软的、凉凉的东西,既然已经这样了,我也不装傻。我承认我一回头就碰到了余歌的嘴唇,但是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我拿罗美人的节操发誓!

    余歌倒是是很享受,没有条件反射般的跳到离我三尺远的地方。他温柔的握住我的肩,将我的身体转了过来,与他相拥。

    虽说我洛晓晓也是有两个前任男友的人,可是我都没有让他们如此对自己,顶多是拉拉小手,等到情人节、圣诞节,那些浪漫的节日的时候赏两个吻。再说了,那吻也只是嘴唇与嘴唇轻轻碰一下。

    现在,我是这么想的,反正余歌没有反抗反倒比我还享受,我还有什么脸在那里害臊?更何况这屋只有我与余歌二人,没有其他人看着。

    他的动作很温柔,很细腻,就像是一点一点在你不知不觉中索取着,但是你根本就乐在其中,因为没有粗鲁莽撞,更多的是迎合。

    如果可以我愿意多享受一回,只可惜粥好了,那就意味着要开饭了。

    余歌有些不舍的松开我,我知道他也不愿意那么快结束。民以食为天,再说了昨晚他就是硬生生的往自己肚子里灌了几斤酒,什么都没吃,味道粥的香味,能不饿吗?

    “晓晓,今天就放你一天假。”坐在餐桌上,余歌喝着粥,‘慷慨’的给他的员工,也就是我放了一天的假。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假期,我只能吃着土司,喝着粥,装作很忙的样子不理他!

    我现在极度怀疑他昨晚是不是把脑子给喝坏了,好好的一枚帅哥因酗酒而喝坏脑子,那就太不值了。他不应该这样的哇!难道之前的一切都一切都是表象?我又跳进了某个坑?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坑,而且为什么每次都是我傻乎乎的跳进去?

    “晓晓,你不觉得你的早餐搭配有些小奇怪吗?或者更准确一点,有点太多了。”余歌看着我面前一碗粥、一瓶果酱、几片土司还有一杯牛奶,再看看自己面前,就孤零零的一碗粥,表示不服!

    “稍安忽躁,介于你昨天晚上灌了那么多酒,我就不给你喂那么多了,毕竟吃太多不好!而且我比较特殊啊!昨晚我什么都没吃,今天早上当然要吃好。”故意将杯中的牛奶一饮而尽,装作很陶醉的样子。

    余歌此时看我的眼神完全是鄙视,没有其他的词藻能够去形容他的眼神了。余歌将碗里的粥喝完,接着又恶狠狠的望着我说道:“你不知道早上要吃得像皇帝,中午吃得像平民,晚上吃得像乞丐,然后你的生活才更为健康。”

    望着余歌点了点头,这句话我的确听过,只不过不明白余歌这时候提起的意义所在。

    “既然晚上吃得像乞丐,你也知道那时候乞丐过的什么样的生活,每天吃了这餐不知道下餐,也就是饱一餐饿一餐。可现在是早上,刚才我说早上要吃的像什么?”余歌突然跟我玩起了你问我答的游戏,还把筷子杵在下巴那笑眯眯的问我。

    “皇帝啊!”很无所谓的回答了余歌的问题,因为我还是没明白余歌费尽口舌说这一大啪啦的是为了什么。

    听到我的答案,余歌笑得更开心了,重见了那阳光般温暖的笑容,只不过我感觉到的是渗人二字,是因为他说:“你听说哪个皇帝早上喝粥的?而且还是这么清淡,跟水一样。”

    这不是今天早上我第一次产生要揍他的念头了,原来余歌在平时是跟郭成文有的一拼的,只不过郭成文是针对许若灵,而他余歌倒是针对我了!

    “有些皇帝人到中年,也就不想品尝那些山珍海味,更愿意过着粗茶淡饭健康的生活。”此话一出,余歌也就不再说什么了,而是老老实实地再去给自己盛碗粥填肚子。

    接着,早餐时间也没有任何波澜,很安静的度过了这顿愉快的早餐。吃完早餐后,余歌很主动的手势了餐桌,还把餐具拿到水池中洗。听到那哗哗的水声,我只能心中赞扬自己这次的眼光真好,一看一个准。

    身为屋子的主人,我当然不能潇洒的让余歌在那里洗盘子自己到卧室里玩电脑,那多不好意思哇!我当然是要很负责的把笔记本拿到擦干净的餐桌上,然后开始‘监督’余歌洗盘子,要让他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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