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二十三章

    第两千零二十三章 (第2/3页)

用宝石换取分配者的生命,但是在这个时候,他们却不会为了更多的宝石去和别人赌命!

    当三号分配的时候,四号是可以谋害三号的,但是四号在谋害三号的同时,实际上就等于把自己也给谋杀了……

    这样的事情,四号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做的!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意外的话,最可能的得益者,恰恰有可能是三号海盗!

    当然,如果四号并不理智,并且向三号提出要得到一半的宝石才会同意对方的分配,否则就同归于尽的话,那么实际上三号最终选择退让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毕竟,赌命这种事情,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敢去做的,四号不敢赌命,三号其实一样也不敢赌命……

    说到底,绝对意义上的理智,实际上在现实之中,是很少会出现的!

    只要是人,就会有攀比心,就会有和别人比较的心态……

    所谓的不争馒头争口气就是这样的道理!

    所谓的绝对理智,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说,实际上可能反而是非常弱智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有一百块钱,由甲乙两个人进行分配,规则如下,首先,由甲进行一百块钱的分配,然后由乙进行判断,是否接受甲的分配方式,如果乙接受了甲的分配方式,那么两人就用这样的方式来分配这一百块钱,而如果乙不接受甲的分配方式,那么这一百块钱谁也拿不到……

    那么甲应该如何分配这一百块钱呢?

    如果从一个绝对理智的角度来思考,甲最理想的分配方式就是九十九比一的方式,这个时候在乙的面前,实际上就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接受,可以获利一块钱,一种是拒绝,然后一无所获。

    从理智的角度上来说,乙是应该接受这种分配的,因为这种分配至少比一无所获更加有利!

    但是实际上,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认同这种分配方式,至少在他们的逻辑之中,与其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分配方式,倒不如一拍两散,大家都不要拿这些钱来得好!

    这也是理性和感性之间的区别所在了……

    理性的人判断选择,更多的是看自己能否在选择之中获得利益,他们不会在意其他人在自己的选择之中是否获益,只会在意自己的那一部分,而反之,感性的人往往不仅仅在意自己的利益,更加在意自己和别人获得的利益是否足够的公平,如果他感到了不公平,那么他宁可选择一拍两散,也绝对不会忍受屈辱!

    而如果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回过头再去看海盗分配宝石的问题,就会发现,虽然理论上一号海盗可以获得最大的利益,但是实际上这种分配本身,还是存在有很多很多的风险的,而反之,五号海盗虽然可能一无所获,但是至少自身的安全是可以得到绝对意义上的保障的,甚至在其他人犯蠢的情况下,自己也并不是没有独得左右宝藏的机会!

    当然,之所以会如此,根本的原因,其实还是建立在哥哥海盗他们的理智衡量并不均等的前提之下!

    提出分配方式的海盗,他们的理智是建立在自身生命的基础之上的,而同样是理智,对于其他的海盗来说,他们的理智只是建立在宝石分配的数量之上的!

    生命和宝石,毫无疑问是生命更加贵重的,所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双方的理智的底线本身就是不对等的!

    分配者的生命,实际上是建立在投票者是否足够贪婪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绝对的理智作为约束,这样的分配方式本身就不可能会成立!

    除非宝石的所拥有的价值高到一个非常可怕的程度,才可能让海盗保持绝对意义上的理智!

    同样是那一个分钱的例子,如果是一百块钱分出一块钱,绝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拒绝这样的分配方式,但是如果是一百亿里分出一个亿,那么恐怕几乎所有人都会选择接受了……

    究其原因很简单,在这个分钱的故事之中,衡量双方行为的实际上是人的尊严!

    当前者用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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