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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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当一个人的名声差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个人就会彻底的被社会所隔绝,就会彻底的被人群所隔绝!

    任何沾染到这个人的其他人,都会因此受到牵连,这个人所在的公司,这个人的家庭,这个人的朋友,都会因此而受到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甚至就连这个人的各个学生阶段的班主任老师,运气不好也可能会被拉出来讨伐一番……

    这也就是道德谴责的可怕之处了!

    在经历过这种谴责之后,任何针对这种不道德的人的不义行为,在其他人的眼里,反而会变成一种正义的行为……

    就像是之前有一段时间的新闻之中,有人被骗进传销组织之后,为了逃生砍杀几人,最后被无罪释放,就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同,杀人固然是很严重的罪行,但是杀死那些犯罪者,或者行为恶劣的人,本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尽管有些时候,法律或许并不认同这种正义,但是正义却终究还是会降临的!

    说到底,如果一个人真的是神憎鬼厌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就算是这个人某一天被人杀死了,也不会有多少人觉得这是一件多么大的事情,就算是警察也不见得会全力以赴的破案,更多的时候,人们反而会因此感到庆幸和开心……

    一个本身就被人厌恶的人,不管遭遇到什么样的对待,在普通人看起来,都有些理所当然的成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小女孩去一家超市偷东西,然后被老板抓到了,就把她吊在树上,并且剥光小女孩的衣服,那么毫无疑问,舆论都会普遍偏向于小女孩,觉得这个老板的行为太过于离谱,是一种严重的侮辱人格的行为,应该给予相应的惩罚……

    究其原因很简单,因为小女孩本身就是一个偏向于弱势的个体,这样一个弱势的个体,就算是做了一些犯罪行为,也没有必要用出格的手段去对待,这样的手段自然是超出了人道的尺度之外……

    如果同样是小偷,这次不是去偷超市,而是去别人家毒狗偷狗,最后被别人发现了抓起来,脱光衣服吊在树上,恐怕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觉得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妥,因为相比起偷东西来说,毒狗杀狗的行为,无疑是更加让人厌恶的,最关键的是,绝大多数能够毒杀狗的毒药,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也是足以杀人的,所以这样的人存在,本身就是对周围的人构成一定威胁的,所以没有人会对这样的人还抱有同情心……

    事实上,在很多民风彪悍的地区,小偷偷东西被抓住,基本上是逃不掉一顿毒打的,只要不打死,基本上是怎么打都行的,也不会有人因为这样而同情小偷……

    而如果更进一步的来说,如果同意是小偷,这一次小偷既不是偷东西,也不是偷狗,而是去偷小孩子或者诱拐妇女呢?

    那么这个小偷就算是脱光衣服被挂在树上,就算是本身是女性,多半也是不会有人同情的,甚至很多人还会不解气的用各种方式去攻击这个人贩子,甚至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人贩子就算是被打死,围观群众多半也不会需要承担太多的责任,因为这种犯罪行为本身,就已经是远远超出人道尺度的犯罪行为了,甚至如果严苛一些,将这种行为定义为反人类都并不过分……

    事实上,很多时候,不要说是人贩子了,就算是一些因为误会而引发的事件,见义勇为者也并不一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就像是前一段时间的一个新闻之中,一个男子强行抱走一个小孩,然后另外一个男子见义勇为,就把这个男子打死了,最终通过调查,抱走小孩子的男子,是小孩子的亲生父亲,只是因为狗血夫妻之间的纠纷,所以才会想要抱走孩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男人当然是比较无辜的,但是就算是无辜,也谈不上是绝对的无辜,毕竟,他的行为本身也是非常不妥的……

    谁让他做出这种非常容易让人误会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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