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拿自己的洗澡水做饭,不嫌弃

    二: 拿自己的洗澡水做饭,不嫌弃 (第3/3页)

却是红黄红黄的颜色,比早上的‘鱼香肉丝’更有看相。

    男人终于没有再多说一句了,一连喝了三大碗。

    下午,白心染扛着锄头又到了地里继续刨红薯。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突然出现的男人给惊到的原因,一下午,她总是下意识的往身后看。

    昨天挖地挖出一男人,不知道今天挖地会不会挖出一个儿子......

    不是她自个瞎想,而是她对老天爷已经无语很多次了。

    她都能灵魂穿越,万一老天看她孤苦伶仃,送个儿子来陪她呢?

    出于对老天爷的不信任,白心染能做的就只有一件事——使劲的挖红薯。

    要不然真有儿子,估计也得饿死......

    一下午,白心染就在地里胡思乱想的度过。

    晚上,是和中午一样的红薯羹。

    由于狗肉吃多了下午嗓子发痒,晚上的红薯羹里她特意将红薯叶切碎煮在了羹里。美其名曰下火。

    晚上男人也没开口跟她说话。

    只是当白心染在院里躲着洗完澡进屋后,男人躺在木板上再看她时,突然冷冷的问道:“不是说没水么?你何来的水洗澡?”

    撇了撇嘴,白心染有些不悦的瞪他:“拿自己的洗澡水做饭,我又不嫌弃!”

    闻言,男人面色比猪肝还难看,就跟吃了苍蝇似地,那喉结不停的蠕动。

    懒得理他,白心染到堂屋打地铺。

    不是她好心要去救这个男人,而是她觉得留下这个男人对自己有利。

    在茅山村,难得见到一个外村人,看这男人说话中隐约带上的傲气,应该不属于种田一族。昨晚帮他缝合伤口的时候,她发现他穿在里面的裤子居然是丝绸的。

    当然,她绝对不是要趁机猥亵他,也没有要去看他那玩意儿的意思,这不都是形势所逼吗?谁让他伤在大腿上的!

    她只是‘不小心’的瞥了两眼罢了,她发誓,她绝对没摸他的东西,只是摸了摸他滑腻的丝绸内裤......

    言归正传,她就是希望这男人能看在她救过他一命的份上,帮自己离开茅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