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休斯.史密斯男爵

    第二章休斯.史密斯男爵 (第2/3页)

爵一脸严肃的紧盯着他们练习排列上马冲刺,小伙子们在男爵的严格训练下绷紧了脸色,不发一声。

    鉴于史密斯男爵的勇武,亨利八世任命他为宫廷侍卫长,统领着五百宫廷侍卫。这也是整个王室的所有武力,常备的武力军队。他们由一些贵族们的除长子以外的次子构成,自备着马匹和铠甲兵器前来效忠国王陛下,期望在战争中获取功勋,赢得封地。

    按照中世纪的规矩,贵族效忠于册封其的贵族,流行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条铁律。而附庸须在战争时率领军队随从作战,所以国王就没有长备军队,还有就是国王也养不起呀!

    中世纪时国王与贵族共同管理国家。国王分封大贵族于各地,贵族须效忠于国王,而大贵族又分封小贵族,一层又一层,从而构成中世纪整个国家的统治基础。

    贵族顺列:骑士——男爵——子爵——伯爵——公爵——国王。这是整个英格兰的统治力量,理论上骑士与国王地位相同,国王也不过是个大贵族而已,当然这也是理论上。

    大家发现没有,为什么没有侯爵呢?

    伯国:county,公国:duchy和侯国:margravate。这些封建feudal体系始于法兰克王国宫相铁锤查理时期。法兰克国家的爵位原本不可世系,但在加洛林王朝灭亡后,拥兵自重的地方爵爷们则趁机割据一方发展世袭制,形成后来的国中之国(早期德意志的中央集权得以维持,他们的公国很晚才出现世袭制)。中世纪最常见的就是伯国,伯爵count/earl原来是指日尔曼各国王的左右手,被分封地方镇守一方的地方长官,这些地方长官集司法,军事,税收大权于一身,渐渐形成伯爵这一封建阶层,分封时给予很大权力,也成为封建体系中的高层,所封的地区就称伯领,可以初步类比为中国唐朝的节度使。

    在王国解体后他们拥兵自重建立独立的伯国。公爵dux原来是指罗马帝国时期镇守边疆的军事统帅,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这种称号保留下来,成了帝国的封疆大吏的头衔:在主要的封建国家中:德国的公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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