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乐队

    第二十章 乐队 (第3/3页)

,大概能容纳一百二十个人左右,装修非常朴素,没有画框墙,没有液晶拼接屏,没有五颜六色的LED灯,只有圆圆的桌子,方方的椅子,还有一个摆着架子鼓和钢琴,没有任何其他装饰的小舞台,乍一看,似乎有点像给学生作表演的小礼堂。

    然而朴素不代表简陋低端,酒吧的吧台、地板、桌椅等器具,都是实木打造的,方晓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木头,但质地细密,沉甸甸的,做工非常精致,整个酒吧有种含而不露,简约但不简单的调调。

    真是和沈叔的气质一脉相承……

    正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七点多生意很冷清,只有两三个人光顾,而且都是熟客,要了酒之后,就坐在吧台闲聊,等到快八点的时候,乐队的人才陆续到达,除了那个叫莎莎的女歌手比较年轻之外,其余的,都是和宝叔差不多年纪的老头子。

    难怪叫暮色酒吧……

    夕阳红啊……

    方晓和他们一一认识了一下,但因为顾客渐多,人到齐后马上就开始了表演,都没有深谈。

    酒吧的乐队偏爵士风,但不限于爵士,穿插着乐器独奏或者单独伴奏,同样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水平很高,每一个人都是玩乐器的高手,而且精通的不止一种,像宝叔就吹过萨克斯,敲过爵士鼓,昆哥弹完木吉他又去弹贝斯,李伯只弹了钢琴,但阿达说他还会四五种民族乐器。

    酒吧的气氛很好,顾客大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有男有女,有孤家寡人进来的,有成双结对进来的,有喝啤酒的,有喝烈酒的,有专心欣赏演奏的,有低声闲谈的,充满温和守礼的中产阶级气氛。

    “怎么样?”乔雅丹送完一杯酒,拿着托盘,站在吧台前,一边欣赏舞台上的表演,一边轻声问方晓:“是不是很厉害?”

    “确实很厉害。”方晓心悦诚服,问道:“他们都是什么来头?”

    “都是富贵闲人。”乔雅丹一个个的介绍道:“宝叔有两个好儿子,一个在美国,一个在澳大利亚,每个月给他上万美元的生活费;昆哥年轻时候组过乐队,发过专辑,现在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不过已经不怎么管事了;李伯是包租公,有十几套商铺,除了他们之外,乐队还有几个人,不过今天没来。”

    原来是一些有钱又有追求的老头子……

    方晓哦了一声,他抬了抬下巴,问道:“莎莎姐是做什么的?”

    “莎莎姐你都不认识?”乔雅丹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她是《回不去的爱人》的原唱啊。”

    这歌很出名么……

    “我说怎么听着这么耳熟。”方晓遮掩,说道:“原来真是她啊。”

    这时候有人抬手叫服务员,乔雅丹在去招待之前,提醒道:“十点多了,你赶紧回学校吧。我现在很忙,没法送你。”

    “嗯,我这就走。”

    方晓嘴上说走,却没有急着走,而是继续听舞台上的莎莎唱歌——她的声音很特别,低沉醇厚,有点像蔡琴的,但比蔡琴沙哑一点。

    脑子里的那些好歌,需要有好嗓子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乐器好买,乐手好找,好嗓子,就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得到……

    说起来,乔雅丹,许可,施丽琳都是音乐系的,都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但从没听过她们唱歌,不知道她们的歌喉如何?

    方晓如是想着,他和阿达打了声招呼,又对在顾客中穿梭的乔雅丹挥了挥手,走出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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