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对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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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章 对答 (第1/3页)

    “有一艘航船在海上遇险,很快就要沉没,船上载有12人,但只有一只至多能乘6人的救生艇。这12人是:72岁的医生、患绝症的小女孩、船长、脾气暴躁的大婶、精通航海的劳改犯、弱智的男孩、青年模范工人、神父、贪污的国家干部、企业经理、新近暴发的个体户、你自己。现在请你选择能上艇逃生的6人,并说明你的选择标准是什么。”王教授满脸期待的样子问道,因为仅仅从第一个问题,王教授就开出来了,这个个子小小的女生也很不简单,自己只给她那么少的思考时间,而她做出的答案却要比许多所谓的哲学家还要完美,这如何能不让王教授有所期待,要知道与北天大学的学术交流的内容,可是涉及到很多的领域的~

    当然一千万个人的心中,有着一千万个不同的哈姆列特~每个人对事物的见解都会存在着这样或者是那样的差异,

    这次,米亚倒是花费了不少的时间,

    “选择精通航海的劳改犯、船长、医生、青年工人———生存可能性原则r

    要生存必须考虑到生存的可能性,首先是即将开始的海上漂流生还的可能性。在这种原则支配下,劳改犯最有可能当选,因为他“精通航海”,能够帮助其他人真正从海上生还。出于同样的原因,还有一个选择是船长。医生被选择,是因为他可以贡献医术,另外,医生看上去也是这群人里唯一一个既有技能也有智慧的知识分子,在关键时刻可能能统一大家的思想。选择青年工人也是出于“生存可能”的考虑,青年工人的体力是海上漂流所需要的,“模范”的品德和力气结合起来,

    做出这种选择的人,坚持的是一个最根本的原则,

    选择自己———自我优先原则r

    在此“自己”是最明确的,又是最不明确的。选择者也许会把现在的自己带入进来。选择“自己”可能是因为某些具体的情况:或者考虑我会在艇上发挥较大的作用,或者认为自己在获救之后的长远未来会对社会作出较大的贡献。或者说是出于一般的利己主义原则,“毋庸讳言,每个人首先要救自己。”r

    选择患绝症的小女孩、脾气暴躁的大婶、弱智的男孩———妇女儿童优先的原则r

    尽管此例中属于“妇女儿童”的三个人都被设计加上了负面的因素,

    坚持这一原则显然是义务论的原则而不是效果论的原则,即主要不是考虑效果而是考虑义务,因为这几个人不仅在海上的逃生中不会起大作用,在未来的长远岁月中大概也不会作出很大的贡献,而那“患绝症的女孩”

    坚持这一原则的选择者是重视“原则”的人,作为原则,是不考虑具体情况的,比如那些负面的定语。但对这种人来说,比考虑具体情况更重要的是坚定不移地维护一般原则,

    选择企业经理、神父———最大功利或快乐原则r

    亦即救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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