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崇焕督师蓟辽岁支军饷的考证

    关于袁崇焕督师蓟辽岁支军饷的考证 (第3/3页)

素,袁崇焕刚上任的前几个月,需要发饷的士兵总数就不止15.3万,因此,这一年来,四镇额定发放的粮饷总数也应当要大于410万,即额外收到是不到70万的,这个数字还要更小。而在这个更小的数字里,姑且算它是50万吧,就包括了买马、筑城、督造装备、赏功、官员将领薪酬等各项开支。对比一下王在晋在天启二年提出的山海关筑重城计划需要的100万预算,很明显,袁崇焕一年的开销一点都不过分,因此《明史》如此记载“减旧一百二十余万。帝嘉奖之。”

    顺便用另一项记载略作比较,天启七年十一月,总督仓场户部尚书苏茂相言:『京军岁放三百馀万石,今京、通二仓米止百二十六万九千五百七十三石,目前犹以旧积支吾,後将何继!锦衣卫官於万历间仅一万七千七百六十馀人,逆璫增积,见在三万六千三百六十馀人,多支米二十七万有奇。文思院匠官册七百五十三人,今增补,见在三千二百八十八人,多支米三万馀石:乞查覈』!上从之。(《崇祯实录》)

    这段记载写明,京营每年发放300余万石军饷。这里既然用了“石”这个单位,显然只是粮食,即本色。也许由于户部银根短缺,京营是用粮食代银子发的军饷,毛文龙在塘报中也说过旅顺的军饷他就是这样发放的。但是不管怎样,京营的年饷至少是300万以上,似乎也就可以作为一个旁证了。

    关于袁崇焕的军饷,还有一个很出名的数字就是120万内帑。在崇祯元年七月二十五日宁远兵变后,袁崇焕虽然凭一己之力将之平定,但十月初一锦州也发生哗变。袁崇焕向朝廷请响--积欠74万+马价银、抚赏银四万再加上8、9月分的共120万,袁崇焕的确请了而且是在一般官员来看非常唐突的请“内帑”,但关键是袁崇焕到手的是30万!--出在《崇祯长编》卷14和《国榷》卷89关于崇祯元年十月己丑的记述,且在《烈皇小识》卷1里崇祯还是撂了狠话的!

    但是很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将“请饷”混淆成“得饷”,称袁崇焕在480万军饷外还得了120万内帑——而真实的30万内帑应当是一并计算在480万这个总数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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