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怒亮剑
第十一章 一怒亮剑 (第2/3页)
喊出这一句之后,就看到孙元手中的扁担软软地垂了下去。
心中不禁一阵惊喜,暗道:这小子果然是怕了,不管了,这小子实在凶悍,还是先砍了再说,免得麻烦。
高衙役为人歹毒,当下就跨前一步,一刀朝孙元的胸口刺来。
这一刀颇有讲究,所谓: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
衙役手中的腰刀都薄,也就是个样子货,看起来亮光闪闪,可砍到人身上,却也不过是一道长长的刀口,要不了人命。但若是被刺上一记,就算侥幸不死,也得在床上躺个半年。
可就在高个子衙役就要刺中身体的时候,孙元垂在地上的扁担突然一挑,砰一声荡开腰刀。
力量虽然不大,却让高个子衙役瞬间失去了平衡。
说时迟,那时快,孙元又是一声大喝:“杀!”以一个标准的刺杀动作,将扁担狠狠地刺中敌人的心窝。
高个子衙役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晕厥过去。
这个时候,整个世界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的人都将目光落到瘦瘦小小的孙元身上,无论怎么看,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且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废物。却不想,只一个瞬间,全副武装的冒成三人就被他用一根扁担给放倒在地。
这不是见鬼了吗?
再看冒成和那个还清醒着的矮衙役,面上已经露出了畏惧之色。
孙元刚才是一怒出手,当时倒没想到什么,只想以一己之力保护自己的家人。可这三人如此不经打,还是让他非常意外。无论从身体力量还是速度上来看,自己都比不上任何一人。自己能够大获全胜,一是勇气,第二就是技巧。
没错,尤其是技巧。
其实,像这种生死相搏的斗殴,武术什么的根本就没任何用处,你所需要的是用最大的力气,最简单的招式,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让敌人失去抵抗力。
当年做白领混军史论坛的时候,在网下他和同好也经常交流。什么参加射箭俱乐部、搏击俱乐部、骑马俱乐部,甚至还和人一道用皮革和铁片做过一具唐铠。那些年挣的钱,绝大多数都花在这种爱好上面。
至于刚才刺倒冒成用用的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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