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4章 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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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要穿迷彩服,吴均倒是给出了解释,不是为了炫酷或者装|备,纯粹就是深山里面各种突发状况很多,穿上迷彩服能够降低在深山中被野兽盯上的危险,关键时刻进行躲避也更方便一些。
因为穿上迷彩服的关系,廖宏严禹城那几个家伙都变得神气起来,他们这些人从小就敬畏军人,也有着一个想要当兵参军的梦,但从未实现过。
现在穿着这野营迷彩服,竟然也从心底里生出了几分当军人的自豪感,虽然是山寨的,但并不妨碍他们自己进行脑补。
当然了,相比之下,还是几个穿着迷彩服的女孩子要惹眼一些。
霍思宁就不用说了,长得漂亮加上有灵气加成,气质特殊,哪怕是在人群里也一眼就能看出来。
只是她是顾叙的媳妇儿,陆首长的干孙女儿,身家地位摆在那儿,哪怕其他人有什么想法,也不敢多看。
但剩下的几个女孩子,这帮男人看起来就没那么多顾忌了。
庄怡是属于运动型的野性美女,穿着迷彩服自然更显青春活力,运动气息十足;
杜白雪气质悠然纯净,穿上迷彩服冷艳中带着几分呆萌,也是说不出的娴静秀丽,楚楚动人;
就连吴亚这个小丫头片子,这几年也长开了不少,有时候在霍思宁这儿蹭饭,也时不时会进食些灵气。
有灵气的润养,她的皮肤和五官都变得白皙精致起来,哪怕还带着些婴儿肥和稚气,但不难看出来也是个漂亮的邻家小妹妹,清秀小佳人。
可以说,这几个女孩子,各有各的特点,都挺养眼的。
当然,漂亮归漂亮,在场的这几个男人基本上都不敢生出多少旖旎的心思来。
吴亚这小丫头年纪太小不说,还有个哥哥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盯着,没人敢在老虎头上捋毛;
那个杜白雪看起来文静娴淑,但据说家境很好,还是岩恩的暗恋对象,自然也不是这些人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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