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我不夺案首谁夺案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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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我不夺案首谁夺案首 (第1/3页)(求收藏,求推荐票!)
这题目更是简单,题出《中庸》第二十七章。
谢慎之前在接受孔教谕的特训时曾经写过一篇类似的时文,直接誊抄上来即可。
看的出来,这两篇时文中第一篇的难度较大也是刘巡抚重点考察的,至于这第二篇只要底子不是太差的读书人都能够轻松破题,反倒有了凑数的嫌疑。
将第二篇时文写完,谢慎又扫了一遍确认无误后便将其展平放到一边晾干墨汁。
这最后一道题目就是试帖诗了,也是谢慎最有把握的部分。
少年信心满满,展开题纸后却是不由得皱起眉来。
“《赋得一树百获》得年字。”
题目出自《管子》。文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
这个题目谢慎很熟悉,即便是在后世也尝尝用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来教育孩子啊,可是这该如何破题呢。要知道试帖诗和普通诗最大的区别就是要用一首诗囊括八股文的要义,可谓是带着镣铐跳舞。加之试帖诗比之文章篇幅有限,要在极短的篇幅内写出时文的内容其难度可想而之。
好在谢慎前世博览群书,各种杂文杂诗看的不少,与这道题目相干的杂诗恰巧记着一首,当即写了下来。
“树人同树木,百倍得英贤。
当此吟其获,何须计以年。
无双桢干出,拔十栋梁全。
妇子欢迎室,文章富纳川。
疆宜勤迺亩,禄自受于天。
得谷车堪载,还金镒早捐。
本支培孔厚,朝暮取应先。
圣代师师庆,重赓朴棫篇。”
这首诗虽然称不上作的多么石破天惊、超凡脱俗,但至少极为工整让人挑不出什么错来。
科举考试最重要的不是创新而是稳定,诗文写的越稳定越老道反而越会得到主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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