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孩子(五)

    第四十七章 孩子(五) (第2/3页)

感、精确,且一经变化就永远无法回归到原来的样子。

    幼年时的记忆可以直接影响到今后的数十年。

    食尸鬼先生停顿了一下,用叉子按住了自己的嘴唇,他突然想起了被他放在记忆之宫二层的梅森,这个狂妄的家伙在被他唆使着割下脸喂狗,并用绳子勒断半根脖子之后就开始邀请贫民区的孩子到他的庄园里来——他的身体不允许他外出,他只有让助手把这些孩子带到他的面前来,他在黑暗中恐吓他们,然后助手会搜集浸满孩子泪水的纱布,放在冻过的马体尼酒里浸出盐分好让他一口喝掉;还有在那架小客机里遇到的小男孩,一个罕见的,喜欢肝泥香肠的孩子;再或者是幼年的凯瑟琳,她藏在霉气哄哄的木板后面……屠宰场里灯光明亮,热腾腾的鲜血四处流淌,白色的羊羔凄声惨叫……她有没有认为自己会是其中的一个?又或者……霍普金斯医生敏捷地关闭了自己的思绪,就像哐地一声关紧了一扇门——他差点就打开了那扇喷吐着臭味的地窖。

    黑色头发的新教师将注意力转回到自己的孩子身上。

    撒沙正在享用肥鹅肝小三明治,玫瑰色的面颊鼓了起来,霍普金斯的手艺很好,他用苹果白兰地和松露做配料,小火微煎,只翻一次面,肉质鲜嫩,香气扑鼻,一点也没有肝脏的腥膻和苦味。

    想要摆脱他人嫉妒有很多方法,比较简单的一种是隐藏起自己的优秀——霍普金斯确定撒沙不会选择这种方法,撒沙不会轻视智商或是情感控制方面不如自己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愿意接收前者的鄙薄;那么另外一种方法……也就是反其道而行之就成为了必然的首选——你可以好些,更好些,直到旁人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达到的高度……嫉妒总是和竞争结伴而行,没有希望摘取到的果实不会有人觊觎,就像一个乞丐不会去嫉妒大不列颠兼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女王陛下,他只会去嫉妒相隔两条街道的同行,因为他在乞讨方面更为成功(哪怕只是多了几个硬币呢)。

    “当然,你也可以什么都不做,但我建议试试。”霍普金斯医生向撒沙眨了眨眼睛:“会很有趣的,我保证。”

    ***

    霍普金斯医生的预测是对的。

    正如他所料,撒沙选择的是后一种方法,不仅仅是课堂,操场与课外活动,主日学校也成为史特莱夫家孩子大放异彩的地方,四分之一个学年,他每个月都在书面作业、课堂举止、操场整洁和自律上拿满分,从不缺勤或迟到早退,每星期都能从主日学校(信徒的孩子星期日在教堂上得的课程,多半是背诵圣经和圣人传记)老师那里拿到一枚象征着课业完满的印章。除此之外,他还参加了西班牙语比赛,为圣托马斯小学得回了一个奖杯。

    老师喜欢他,孩子们也喜欢他。女孩子们喜欢撒沙.史特莱夫,因为他漂亮,干净,性情温和,不管是数学、外语、阅读还是手工都有个值得羡慕的好成绩;男孩子们喜欢他,是因为撒沙.史特莱夫虽然长得就像个软呼呼的小姑娘,拳头却够硬,腿脚也够快——他从来不拒绝男孩们“小游戏”的邀请,却从来没被抓到过,这可真值得崇拜一下,不是吗?

    就是多洛雷斯.肯特还在时不时地找点茬。

    撒沙还是觉得她很可爱。

    九月份之后的新学年,史特莱夫先生将会负责新的三年级四班,撒沙和其他同学升入四年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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