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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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三十七 (第1/3页)

    三十七

    我准备上十三楼时,门卫打来电话说有人找我,我心想:不会又是丁宏辉吧。果然不是,门卫说是警察。

    两名警官走进我办公室。其中一个胖警官我觉得面熟,一时想不起来。倒是他反客为主先说话,“杨新同志,我是西城公安分局的张警官,先前见过。”

    我想起来了,他是那天晚上讯问我的警官。他向我介绍另一位吴姓警官,说是他们分局的政委。张警官说,“今天吴政委亲自来找你,是有件重要事情要和你谈,希望你积极配合。”吴政委瞟了一眼张警官,目光落到我脸上,“不不不,今天来拜访杨新同志,是希望你多多帮助。你看我们能不能单独谈谈。”老寇听了立刻站起身来,说你们就在这谈。老寇去了隔壁办公室。

    我对他们说,不知二位警官今天来找我有啥事。吴政委说我们是为你战友曹胜利先生的事来的。我说你们不是早把他放了吗,他又出什么事啦?吴摆摆手,说还是上次的事。我对吴说我都没搞清楚上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时曹胜利和我同事张成军还有楼上“飞虹”的于洪一起在“蓝夜”酒吧喝酒,好好的就突然被你们抓了,我同事张成军就在隔壁,要不要请他也过来说说情况?吴又摆摆手,他说当时的情况大致是这样,我们正调查一个大案,把曹先生误当成嫌疑犯带回局里。我说,说他是嫌疑犯得有证据,平白无故抓人肯定不行。吴说抓人肯定要有证据,但我们有时遇到特殊任务还是要特殊处理。我说我听不太明白。吴说请你谅解我不能跟你说得太具体。我说那天晚上我也没见到我战友曹胜利,第二天才听说他已经回北京了,听我同事说他被你们打得挺惨。吴说他只不过受了一点轻伤,要是重伤他也没法走。我说不管怎么说,一个合法公民进行合法活动时受到伤害,这是不应该的,而伤害者却是人民警察,本来警察是保护公民的,这不是有点矛盾吗?我看了眼张警官,发现他怒目圆睁地盯着我,像是看罪犯。我在想,他如果不穿这身制服他会不会还是这副德行。我对张说,你这样看我干嘛,我又不是罪犯。吴转过去瞪着张,张垂下目光看着地上。片刻冷场后吴说我们警察也很难,上头要看我们的破案率,一些大案要案上头下死命令要破,我不得不承认在曹先生这件事上,我们办案警官没有把握分寸,对曹先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为此我们对这两个警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我笑,我说应该是事前教育、事后处罚才对,对公民造成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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