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道德是人性的底线,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第369章 道德是人性的底线,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第2/3页)

她们的却是冷漠、嘲笑和歧视!或许正是因为被逼上了一条绝路,她们才会做出如此偏激的选择!”

    “天台下起哄的那些人,还有网络上说风凉话的那些人,你们知不知道,你们无情地推了挣扎在生死边缘的人一把!因为你们的缘故,一个活生生的女孩失去了生命!有句话我本不应该讲,但作为一个尚有良知的人,我觉得必须得讲出来:请你们记住,你们都是杀人凶手!”

    当时负责抢救的消防员咬牙说道,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

    长期以来,民众多有“法不责众”的观念,很多人已习惯集体违规而认为能逃避处罚。

    就以这件事为例,天台下的观众多数纯属起哄,认为反正别人也在说,自己随口说一句又算得了什么。

    于是,罪恶感便这样被稀释了,那些人心安理得地吃起“人血馒头”!

    事实上,如果一种错误的行为缺乏相应的“结果”去惩罚、教育,无论是因为执法过程的疏忽或是法律本身的局限性等,最终都会导致人们无法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在之后屡碰禁区。

    深夜时分,天地观的各个账号再次发言:“道德是人性的底线,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挑战社会底线的行为,法律有必要亮明态度,发挥法律在保卫社会秩序中的职能。用法律挽回人性,这是道德层面的悲哀,但至少会有无数同样深受困扰的厌世者获得救赎,不是吗?”

    末尾处,天地观圈上了道门协会、央视、文化教育总局、日报等重量级的存在。

    “在刑法理论中,明确提出了‘教唆’这个概念,倘若观众怂恿有自杀意向的人,往往只是强化自杀者的决意,很难能认定为犯罪。但是,如果自杀者属于缺乏认知能力的精神病人,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那位少女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数次尝试自杀未遂,精神状态明显有别于常人,是以,警方完全有理由做出行政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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