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第3/3页)
也太狗血了吧,看着不足十分之一血的尸体发火追了上去,我大脑一片懵懂,按照主角模式,自己现在应该躲起来,等尸体发火回来,然后突然跳出来,说上一大段正义凛然的台词,再拿起神器三两下把它搞定就是了。
抢,还是不抢呢,老实说,我跟那三位无冤无仇,按道义来说是不应该去占这个便宜的,
咳咳,好吧,我再次承认,我哪管它什么道义,有便宜不占是傻子,我只是担心被他们发现而已,自己一介菜鸟,万一不小心留下什么蛛丝马迹被他们抓住,我老人家的名声就完啦。
但是尸体发火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又不由得我不动这样的歪念头,“正义”与邪恶在脑子里剧烈的争扎着,我哆嗦的那掏出一枚金币,轻轻的扔起。
掉在地面上,要是正面朝上,杀,反之,逃。
这枚金币掉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身子摇摇欲坠,可就是不倒,让我紧盯着的双眼几乎都穿了出来。
转了几个圈子之后,这金币一滚,竟然刺溜一声,掉到缝隙里去了,我急忙爬在地上睁大眼睛一瞧,日了,金币竟然竖直的卡了缝隙里头。
老天爷啊,你玩我不要紧,但是你不能这样对待我啊,那可是一枚金币啊,掉到里面,叫我怎么拿出来啊。我欲哭无泪,对着上面狠狠的比了个中指,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难道我的脑子被驴踢了不成,竟然拿金币来玩,银币其实不也一样??
这个残酷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金币绝对要比一个银币值钱,还有,好孩子不应该拿钱来玩,咳咳……
算了,还是赶紧跑路吧,我心知肚明,以尸体发火刚刚的状态,即使只剩下十分之一的血,也不是自己能惹的起的,要是学了火风暴就好了,哎,果然是熊掌与鱼,不可兼得,有得必有失啊。
我站起身子,垂头丧气的拉耸着脸往回走,显然是还没从丢失一枚金币的打击中回过神来,突然去从身后传来一阵怪叫。
回头一看,原来那群刚刚出现沉沦魔已经发现了自己,正朝举着小片刀朝自己冲了上来,法师也是毫不客气的挥舞着它的鬼头杖。
NND,尸体发火我玩不过也罢,你们这些小喽罗也敢冲上来送死,我指挥着猛毒花藤,三两下就将这队沉沦魔兼法师重新送回了地狱……
将这群垃圾搞定,正想往回走的时候,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传到我的耳中,当我好奇的抬起头看过去的时候,刚好与它四目相对……
曾经有一次珍贵的逃跑机会摆在我眼前,但是我却没有好好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郁闷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会对前面的那具尸体说三个字:“晚点回。”如果非要给这句话加上一个限期,我希望是,等我把火风暴学会以后……
刚刚折回来的尸体发火,显然也没想到自己老家还有人,一时也愣了起来。
此时我的心里却急速的转了起来,究竟该怎么办呢,逃跑,这个到不是问题,我有8级的狼人和8级的猛毒花藤,以尸体发火的速度,我要跑的话,还十分轻松的。
于是,摆在我眼前的问题是,战,还是不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