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秦国之忧

    第五十五章 秦国之忧 (第2/3页)

楚王和群臣关注,昭应丝毫不见担忧,依旧冷静道:“回大王,三闾大夫所言确有其事,军中的确常有杖一百和杖两百的刑罚。”

    听到昭应的回答,除来昭雎,其他人全都面露不解之色。

    昭应没有等其他出声询问,很快就自己解释道:“大王,三闾大夫所言的杖刑,和刚刚微臣所说的杖刑是两种不同的刑罚。”

    “微臣所说的杖刑,是以树干制成的木杖为刑具的杖刑,刑罚很重,容易出现死亡。而三闾大夫所言的杖刑,则是以荆条为刑具的杖刑,刑罚较轻,受罚者不易出现死亡。这两种刑罚虽然都叫做杖刑,但是却不是同一种刑罚,前一种是杖刑,后一种是小杖刑。”

    “小杖类似于鞭刑(皮鞭,不是兵器鞭),却又比鞭刑严重,因为荆条上有刺,所以小杖刑比鞭刑严重,而相较于杖刑却很轻。所以军中处以杖刑二十至四十杖,往往有小杖刑代替。”

    昭应的解释,让熊槐想起了小学时所学的课文,廉颇和蔺相如结交之初的负荆请罪,就是背着荆条去请罪的。

    难道现在流行用荆条?

    听到这里,熊槐算是明白了,木杖打人伤筋动骨,一不留神就会死人(如果真要用木杖杀人,也许仅仅只是几杖的问题)。

    荆条打人虽然表面上看血肉模糊,但只要处理得当,基本上不会有死亡威胁。

    杖刑的目的只是为了让其他引以为戒,让其不再触犯法律,真要杀人,可以直接死刑。

    因此,那种大木板的杖刑,就是就跟杖刑的目的不相适宜的

    熊槐看了看照应,然后又看了看陈轸,道:“客卿制定的刑罚,正和寡人之意。”

    “但是对于荆条的选择,必须要有一个限制,客卿其后进行规范。”

    陈轸应道:“唯。”

    肉刑的事情确认后,熊槐向在场的群臣询问道:“众卿,我们派去秦国的使者逢侯丑传回消息,张仪回到秦国后,从秦宫出来,就摔断了腿,如今闭门谢客,不见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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