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躯

    第三十章 躯 (第2/3页)

总部?”

    “那是在找死,”躯看傻子一样白了他一眼,“我们只需要猎杀十二地支,后面的事老师自有安排。”

    说到这里,她眨了眨露在外面的那只眼睛:“你也有份,别想置身事外!”

    “啧啧,真让人头疼,十二地支可不是什么简单货色。”路西双手抱在脑后感叹道:“虽说是组织序列前十的人,真正有把握的也只有你和第二吧,再算我一个。其他人可不好说啊,看样子这次行动过后又要招人了。”

    “那么,我的目标是谁?”

    躯的手指在半空划过,就像从看不见的盒子里抽出一张画像,随后扔给路西。路西接过一看,上面是一个自己在漫画里从没见过的男人头像,下面还有一句话。

    猎人协会十二地支:【亥猪】通古斯,疑似变化系念能力者。

    以十二地支的神秘性来说,能有这一句信息已经足够了。但是让路西惊讶的是,现在的亥猪还不是金,而是一个自己完全没有印象的人。

    也就是说现在的金还没有加入十二地支么……虽说自己的叔叔就是十二地支里的龙,但是除了未羊银达外,路西还从没见过其他成员,所以不认识这人也情有可原。

    有意思!如果真的是金那还真有些难办,毕竟比起小杰这个开挂者来说,金·富力士更像一个开挂者——11岁就成为职业猎人,不久之后对鲁鲁卡遗迹进行了整修和开发,其功绩足以当上三星猎人,却因为本人嫌麻烦而没去申请。同时还是贪婪之岛的开发者,过人的天赋让他只需要挨过一次打击系念能力后就能学得七七八八,这还只是他所展示出来的冰山一角,路西毫不怀疑世界五大念能力者里有金的一席。

    老实说,路西并不觉得自己会是金的对手。在他来到这个世界时金刚好通过猎人考试,现在过了十年,就算从小跟着波特白修行,他也没有信心能追上这种开挂者的脚步。

    从和杰格那一战后,路西就认清了自己现在的实力定位。比普通念能力者强出很多,单对单不设下任何陷阱的情况下,付出一些代价可以击杀旅团任意武斗派成员。但是面对马哈,杰格那样的顶尖高手,毫无胜算,更不用说尼特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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