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戈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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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如此,大荒原中的很多强盗便都是拿起武器就成强盗,放下武器则回归农民。对于这等困境,雅典娜帝王也是焦头烂额,无从下手,只好放任大荒原继续这样混乱下去,除镇守海岸的边防军外,也没派遣任何军队驻扎大荒原,摘星城已经是雅典娜长鞭够得着的最偏远的地方了。与其说大荒原是雅典娜的国土,还不如说大荒原跟那落日大沼泽一样,属于独立的势力存在,而这两大势力又由无数个小势力组成。

    唯一不同的是,落日大沼泽出现的一个神秘年轻人,准备一统大沼泽,而大荒原却仍是混乱至极,各个强盗集团与土著势力霸占一方。

    嘉靖在博隆森的带领之下,第一次进入戈麦斯城的境内。

    跟荒原之狼、锐刀他们不一样,戈麦斯的实力强大,管辖三万多人的军队,领地也有接近三十万的居民,牢牢控制大荒原十几万平方公里的区域,是大荒原远近闻名的势力之一。雅典娜曾派五万正规军进攻戈麦斯,却以折兵损将无功而返。

    戈麦斯也是伤亡惨重,后来为避帝国再次出征,只好表面上臣服于雅典娜,城主林英接受伯爵爵位,宣布接受帝国管辖,每年会向帝国进贡,但他骨子里仍是大荒原的土皇帝,听宣不听调。

    其实戈麦斯的防御规模还远远比不上摘星城,城墙低矮,防御工事十分简单,嘉靖听博隆森介绍时,真的难以想象这样落后的地方居然能令雅典娜的五万大军折翼而返。

    大荒原没有战士公会,大多数战士都没武士等级。在这蛮力主导的地域,战士们的平均实力实际上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就算是在绿矮人的部落里头,爱维森的实力也接近黄金战士的水平。

    在大荒原上还有十几个战士是公认拥有黄金战士水平的,加上不为人知的,恐怕得有三十以上。

    要知道,整个大陆登记在案的黄金战士充其量也只有一百之多,加上隐藏于民间的,保守估计四五百人,而这大荒原里头就有三十多人,可见大荒原隐藏的高手之多。而这十几个公认的黄金战士之中,就有三个系为戈麦斯效力,由此可见戈麦斯的整体实力有多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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