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节 闹酒楼姜维出手
第一百七十节 闹酒楼姜维出手 (第3/3页)
便见来人虽眇一目,但赤衣皂袍,正是役吏无疑!
来人手按刀柄,举独目四顾,厉声道:“本衙孙起,此地何事搅闹?!”
话音一落,店家即踉跄上前,将起因经过详述一遍。
公孙恭满面羞惭,上前略拱手道:“某乃。。。”
不想,话未出口,即为孙起打断,斥之道:“无论何人,聚众斗殴,皆需押往府衙,自有执事功曹秉公论罪!”言毕,即令身后役吏将公孙恭及其亲随一并锁拿!
公孙恭久居长安,情知对上此等役吏,断然不可用强,否则视为谋反!遂不敢争辩,垂头诓道:“我等本幽州人氏,行商方至长安,且已于府衙备案,皆为良实之人,不必锁拿。”
孙起见说,允之,令役吏先行带回。
公孙恭暗舒一口气,与一众亲随相互搀扶,一瘸一拐随役吏去了。
孙起又转身斥姜维道:“谁家小子,竟然如此大胆?既然你等先动手,本衙便断由你等赔偿酒楼损坏之物,你等可曾心服?”
姜维见问,忙不迭点头道:“小子遵命!这便赔偿!”言毕,即令一干孩童尽取周身银钱,递于店家。
店家只取银一锭,约一两左右,余钱尽皆退回。
姜维也不啰嗦,就令丁阳收好,转身拱手道:“若无事,小子等告退!”
孙起闻言气结,怒道:“你等殴打他人,论罪当拘役十日!然本差念你等年幼,故免于责罚,但需唤家中父兄前来,往府衙理清原委后,方可领回!”
姜维闻说大骇!众孩童尽皆失惊!
忽马秋凑近嘀咕道:“若如此,我等回府必受重责,不如打将出去!彼等不足十人,有何可惧?”言毕,即唾拳跃跃欲试!
姜维见说,面色一变,急扯住,低声斥道:“不可!其等虽只数人,然皆因伤退伍之锐卒,且俱各带刀,我等恐非对手!”
马秋闻之,恨恨道:“日后出府,我等皆需携带兵器,以防万一!就如今日,若某铁锤在手,何惧彼等?!”
姜维大怒!一把揪住,沉声道:“即便被役吏擒获,亦不过回府遭受责打而已,然若与其等冲突,即犯死罪也!”
马秋闻说一怔,继而垂头丧气,众孩童亦惊馁交加,不知所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