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解析十二金钗
第五十章 解析十二金钗 (第2/3页)
上面的疼爱,下面的敬重。她对官场黑暗深恶痛绝,淡泊名利,但仍主张贾宝玉应致力于仕途经济,有所作为。她挂有一把錾有“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的金锁,这是书中“金玉良缘”的由来。而“金玉良缘”后来的结局,现有如下推断:[1:于是在他们的一手操办下,贾宝玉受骗娶薛宝钗为妻。由于林黛玉不久就暴病身亡,宝玉便在史湘云守寡后与她结婚,但不久后史湘云也凄惨死去,宝玉对世界不再抱任何希望][2:贾宝玉在中了举人之后便削发做了和尚(履行当初两次“你要是死了,我就去当和尚”之说),薛宝钗得子后,儿子长大成官重振家业]。
花名签:任是无情也动人——艳冠群芳——牡丹花——群芳之冠。
贾元春,金陵十二钗之三,贾政与王夫人之长女,自幼由贾母教养。作为长姐,她在宝玉三四岁时,就已教他读书识字,虽为姐弟,有如母子。后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作女吏。不久,封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贾家为迎接她来省亲,特盖了一座省亲别墅。该别墅之豪华富丽,连元春都觉太奢华过费了!元妃虽给贾家带来了“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但她却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时,她说一句,哭一句,把皇宫大内说成是“终无意趣”的“不得见人的去处”。这次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后暴病而亡,元春之死乃是荣国府从荣耀转衰败的一个转折点。
贾探春,金陵十二钗之四,贾政与妾赵姨娘所生,排行为贾府三小姐。她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她个性刚烈,抄检大观园时,她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令丫环秉烛开门而待”,只许别人搜自己的箱柜,不许人动一下她丫头的东西。“心内没有成算的”王善保家的,不懂得这一点,对探春动手动脚的,所以当场挨了一巴掌。探春对贾府面临的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改革来挽救,但无济于事。最后贾探春远嫁他乡,最终印证着“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悲惨结局。
花名签:日边红杏倚云栽——瑶池仙品——杏花——必得贵婿
史湘云,金陵十二钗之五,是贾母的侄孙女。虽为豪门千金,但她从小父母双亡,由叔父史鼐和史鼎抚养,而两个婶婶对她并不好。在叔叔家,她一点儿也作不得主,且不时要做针线活至三更。她的身世与林黛玉有些相似,但她没有林黛玉的叛逆精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薛宝钗的影响。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爱淘气,甚至敢于喝醉酒后在园子里的大青石上睡大觉。她和宝玉也是好朋友,在一起时,有时亲热,有时也会恼火,但她襟怀坦荡,从未把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后嫁与卫若兰,婚后不久,在一番充沛流离的生活后与宝玉相遇,并成为夫妻,最后在贫病中死去。
花名签:只恐夜深花睡去——香梦沉酣——海棠花
妙玉,金陵十二钗之六,苏州人氏。她祖上是读书仕宦人家。因自幼多病,买了许多替身[旧时认为命中有灾难的人应该舍身出家做僧、道,有钱人家买穷人家子女代替出家,叫替身],皆不中用。只得入了空门,身体才好,故一直带发修行。父母已亡,身边带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服侍。她极通文墨,极熟经典,模样又极好。十七岁时随师父到长安都修行,师父圆寂后,被贾家请入栊翠庵带发修行。后在瓜州渡口“红颜不得不屈从于枯骨”,以牺牲自己的方式,使史湘云和贾宝玉最终相遇,结为夫妻,是十二钗中分水岭式的人物。
贾迎春,金陵十二钗之七,是贾赦与妾所生的,排行为贾府二小姐。她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攒珠垒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要替她追回,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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