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于这人世,我该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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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四十四章 于这人世,我该信什么 (第1/3页)

    “你知道嘛,人最有趣的地方就在于每个人都能认为自己是对的那一个,无论是大到信仰、原则,还是小到利益、称呼,我们竟能理所当然又理直气壮的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一方!这实在是太好玩了!”

    “呃…….当然,尤其是……手上还拿着锤子的时候!”

    “嗯?我倒觉得没有你最后这一句会更好!”

    “为什么?”

    “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我比你更相信温侯所说的原因所在吧!”

    站窗口的萧过看着一脸严肃的柳殇,自顾嘿嘿一笑,“我记得老刘说过一个笑话,在他年轻那会,有次上街看到有人在卖白色火龙果,走近一看,原来卖的是柿子,熟了的黄柿子!老刘很好奇,便去问那商人,为何要拿柿子冒充白色火龙果。那商人笑了笑,回答他说,假设那黄牛在没叫黄牛之前,你叫它黑牛,它便是黑牛,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柿子就火龙果为什么不可以,在我的世界里它就是火龙果。

    老刘无言以对,觉得也没什么不可,虽然火龙果的价格比柿子贵了一块钱;所以老刘在那商人那里买了二十块的白色火龙果,丢下十块钱便要走,他跟那个商人解释说,在他的世界里,十块钱便是二十块钱,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

    不过后来,老刘却没走成,不是因为周围有人看着不好动手,周围没有人;也不是老刘长得矮小,这点你也知道。老刘说,那是因为他忘记了一件事,那是夏天,卖的最好的水果是西瓜,而切西瓜是要用刀的!偏巧,在当时的那一刻,刀的刀把在商人手上!”

    柳殇也斜看了眼萧过,“老刘也曾跟我说过一个故事,他的一个好友总是不能明白为何老刘他们可以停留在一些很流于表面,肤浅的快乐来,而自己所享受的快乐却让他们感到莫名其妙。老刘他们为此在私底下常常不自觉的嘲讽他。

    后来老刘他们明白了,这世界真有些高级的快乐,或许他们没法喜欢,可是不可否认的是,与他们自认为的快乐相比,他们享受的确实肤浅而庸俗,我们并不能因为我们没法喜欢那些东西,而应该盛赞庸俗,可以不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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