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开庭

    第五十二章开庭 (第3/3页)

,各种说法也合情合理,看起来半点儿毛病都没有。

    “原告代理律师团陈述完毕,现在请被告律师团陈述!”主法官敲了一锤子说。

    代表王雪瑶这边的律师团中一个秃顶的胖律师站起身来,拿起身前一张纸看了看后放下说道:“在陈述之前,首先我要说一个相关的事情,那就是我的当事人才12岁,属于未成年人,因此希望得到法庭的‘不公开’保护,在相关事宜上,不公开我当事人的身份;此依据为未成年保护法第三条第二项,还请主法官准许!”

    主法官点头道:“依据未成年保护法第一条总纲之规定,给予准许!”

    “谢谢主法官,下面我代我的当事人陈述事件经过,关于……”

    一项一项的列举之后,主法官道:“根据双方代理律师陈述,其事件本质共有两个矛盾点:第一,谁是原创人;第二,以第一条为基础,原创人损失多大;双方律师团是否认同?”

    “认同!”

    “认同!”

    双方律师代表点头道。

    “好,那么进入下一项,请双方提交证人,证言,相关证据!”主法官说。

    双方律师开始整理材料,递交给书记官,书记官开始扫描录入。

    “请双方陈述提交证据类型,原告方华英传媒律师团,请陈述……”主法官在两人回到座位之后说。

    “我方提供‘自我保护邮件,内容为歌曲原手稿’,歌曲原创人‘杨沫’口述并签字确认的一份儿歌曲创作经历,我公司相关经手人员证词等相关证据!陈述完毕!”华英传媒的律师说。

    “请被告方陈述!”

    王雪瑶的律师站起来说道:“我方提供华英传媒内部从计划剥夺我当事人原创歌曲《悟空》相关权利开始的一系列电子证据,包含视频音频截图等十五分证据!并已出具相关视频音频截图的权威鉴定报告,可以确认没有任何伪造和篡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