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找不到的歌

    第二十三章 找不到的歌 (第2/3页)

熄灭了烟说起从前。

    你说前半生就这样吧,

    还有明天。】

    ……

    【董小姐,

    你可知道我说够了再见。

    在五月的早晨,

    终于丢失了睡眠。】

    ……

    他的嗓音低沉而又富有磁性,这具身体或许唱高音还需要适应,毕竟少了些火候,但唱民谣,那绝对是手到擒来。

    民谣不同于其他流行歌曲,民谣更像是静静的讲故事。

    就像大家坐在小酒馆里,你喝着酒,我把我的故事唱出来给你听。

    小年轻们可以唱民谣,也可以唱的很好听,但却很难唱出那股味儿。

    为什么说民谣是自带逼格的呢?

    因为这是有故事的人写的歌,有故事的人唱的歌,也是有故事的人最爱听的歌。

    路小苏早已不是那个路小苏,他是这个世界最孤独的灵魂,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有着说不完的故事,这个世界不曾聆听过的故事。

    所以他唱的很好听,也很动人。

    不同于《晴天》的曲风,《董小姐》要低沉的多。所以哪怕是听过《晴天》的人,恐怕也听不出是路小苏的声音。

    这个宋冬野这个胖子虽然因为吸-毒而让不少人粉转黑,但抛开任何个人因素不说,他的歌大部分都是好歌,他个人也是极具才华的。

    整首歌唱完,路小苏却还是有点不满意。

    哪怕是以前在酒吧驻唱的时候,底下只有十几个观众,他都会使出浑身解数。这就是他的性格。过几天要去草莓音乐节,面对这么多的观众,他必须要拿出最好的作品和最好的状态。

    对待音乐,他也有着自己的虔诚。

    所以他稍作休息后,立马就开始练习第二遍,希望能有所进步。

    毕竟这具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好,嗓音还是太年轻了些。

    第二遍《董小姐》很快就结束了,路小苏对此很满意。眼看已经不早了,答应了叶胖子要一起吃酸菜鱼,路小苏收拾了一下就走了。

    老样子,临走前,他也曾想过去隔壁琴房看看,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么多次偶遇,既然大家都选择了不见,那么一直维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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