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界之传说(下)

    第二章 界之传说(下) (第2/3页)

,仿人间古楼,建阎罗殿,其殿青砖琉璃瓦,木梁木梯石地板,皆由二神之魂所化。殿高百米过半,分十九层,每层自成空间,下十八层,由二神之魂,重聚十八魔之魂赋予其识无善无恶,令其驻守,顶层设阎罗殿以挑选阎罗王。

    以阎罗殿为中心画十字建道路,以十字道路将整座城,分为四区。

    分一区在殿前居右,名曰:“治”,区中建“治事部”主管城内大小祸乱之事。

    分二区在殿前居左,名曰:“商”,区中建“商事部“主管城内换易之事。

    分三区在殿后居右,名曰:”摄“,区中建”摄事部“主管接引之事。

    分四区在殿后居左,名曰:”居“,区中建”居事部“主管居住之事。

    以各区“部“为中心建房屋,部房最高为百米,分层为百,每层自成空间。其他房屋以环状绕部房而建,环分为十九,房高与房层皆以部房为准以五之数向外圈递减。

    令心魔、化魔、魅魔、镜魔分管四区,赋予四魔“管辖之力”。

    选数千万游魂赋予其识及各部之力,分分于各区,由四魔管辖。

    设法则!

    法则一:人间界之物不得入阎罗,反之亦然。

    法则二:被接引之人应无大恶或大善,以天地簿照之。

    法则三:被接引之人应在限定时间挑战阎罗殿,如无挑战或败于一层,则入轮回。

    法则四:挑战阎罗殿并登顶之人既为阎罗王,统辖四魔。如已有阎罗王,可为之选二:一、挑战阎罗王,胜者为王,败者选二。二、放弃挑战,自成阎罗界“接引神使”为人间代言人。赋予其接引之力,将其还于人间界,赋予其人间实体,挑选一仆人,赋予仆人通两界之力。

    法则五:神使应在应在限定时间接引限定人数,无法达到者,剥夺接引之力,派其他接引使诛杀。

    ……

    李枫合上书,活动了脖子,揉了揉发酸得眼睛,心里想着自己来之后的经历,觉的这传说恐怕是真的。先走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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