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曼谷岁月(36)之劫数忽至

    第107章 曼谷岁月(36)之劫数忽至 (第3/3页)

妈住的,在橡胶林里干活的是老大,已婚多年还没有孩子;老二长大以后就在普吉镇上做警察,已婚育有两个孩子,住普吉镇的城区;老三读了一个商务专科,目前在芭提雅做旅游生意;老四才是阿丸。他长大以后,自己跑到曼谷打工去了。所以,老大的意思是老二和老三比较好,混得还不错,并把这种良好的结果,归功于早年去过了好的寺庙。

    颂猜听到前面的介绍和讨论,心里面做了个小结,那就是:泊丸三十年前,在普吉镇西北方向的深山小寺里出家,做了三年的和尚,对那儿有感情,觉得那里不错,条件虽然差一些,但那不是出家为僧,修身养性的重点。而老大在成年以后,被送到了跟老爸同样的一间寺庙里出家为僧,半年下来觉得条件太艰苦,而后来二弟三弟去过的寺庙好很多。但是,还有一个老四阿丸呢?他们没有讲到自己的好朋友阿丸呀,他去的又是哪一家呢?或者她根本就不用出家为僧?因为,阿丸她已经是女儿性情?

    来到普吉跟阿丸的泊咩、大哥大嫂住了这么些年,颂猜知道了,阿丸出生以后,就被泊咩(爸妈)当成女儿养,当成姑娘带。没有想到的是,他成年以后就把自己当成女人了,还找了一个阿木做自己的男朋友。想到这些,颂猜忽然自己苦笑了一下,觉得这是在走神了。

    看到丈夫忽然苦笑一下,阿香知道他肯定是走神了,也赶紧地捅了一下丈夫的后背。她问道:“你自己呢?你是什么个意思呀?你看泊丸和大哥都用心地为你在推荐呢。”她心疼地望着自己的丈夫。

    阿香真是很操心:都七年多过去了,腿就这么瘸着了吗?能不能再好一些?他的头怎么会经常痛呢,有没有好些的法子,来治疗一下这个莫名病。还有他这整体的身体状况!刚才,大家正讨论着他的事呢,自个却走了神。都不知道他,时不时地在想些什么?

    “哦,我呀……我……可以去泊丸推荐的那一间。”

    不知道是因为长者的坚持,还是由于平日里觉得,老人家有种特别的造诣和威望,或者是颂猜觉得:苦一点怕什么?既然是出家,去清修去诚意向佛,就无需讲究一个热闹和舒适的地方。回完上面的这句,周到的颂猜依然敏锐地给大哥鞠了一个躬,意思就是:大哥不好意思了,多谢您的推荐!我还是选择了你爸推荐的那一间。

    哪一间呀?阿香没有太听懂,什么在西北方向的深山老林里面,从这普吉镇走过去,有十几公里的山路,要走四个小时?!

    “那间深山里面的无名寺,就没有一个更正式一点的名字吗?”阿香疑惑地问道。

    大哥在一旁没好气地补了一句:“你叫它‘蝙蝠寺’就是。”

    泊丸在一旁默默地点了一下头,他同意儿子用的这个名字。本来,知道这间无名寺的人就不多。而去过的人,偶尔地有机会能够见过一种特别场景以后,都会称它为“蝙蝠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