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城市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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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城市之初 (第1/3页)

    尽管四年的时间没见,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颍秀,他比我四年前最后一次见他是高了许多,也愈加显得瘦弱,长时间的南方生活让他皮肤黝黑,我在出站口看到他感觉像是看到一张用硬纸板剪出的二维人物影像。

    他也一眼就认出了我,高中毕业时他个头不到一米六五,如今比我还高,他说自己在高中毕业的那一年只用了三个月就长高了十几公分。他已经不像高中时期那么内向,而是变得活泼、热情,侃侃而谈。在去他住的地方的公交车上,他给我介绍着这个城市的一切。

    他在这个城市待了四年,利用周末和下班时间走遍了这个城市的边边角角,对每一处的了解程度都让人惊讶不已,他甚至知道一条公交线路的起始点。在后来他带我出去玩的那些时间里,每当有人向他问路时,他总是能毫不犹豫的说出最佳路线和方向,丝毫不差。起初,我以为这是他长时间在这座城市走动的原因,但当几年后他到我的学校所在的那所城市时,仅仅用了一个月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知晓了那座城市的一切和每一条公交线路,我才知道这是他所拥有的一种独特天赋。

    我们高中是舍友,毕业后他的行踪我不得而知。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填志愿的那天,他领了志愿表之后并没有添涂。那时候的志愿表是一张叫机读卡的东西,上面排列着一个个嵌在方格里面的数字,在一张册子上查到相应院校和专业相对应的数字代码,然后用2B铅笔把那些数字涂成黑色。他甚至都没有查自己的高考成绩,他走的时候没有对宿舍任何人打招呼。他出宿舍的时候,我以为他只是出去转转,没想到那是他在高中生涯留在宿舍的最后一个身影,他的机读卡什么也没有涂,扔在他那张已经没有被褥的床板上。

    那会儿手机还没有普及,我最开始给他在网上留了三次言,都没有得到回复,我再也没有给他留过。一年之后,我已经在大学的画室里画过好多幅画了,才收到他对我那三条留言的回复:我很好,一切都好,那天我走的太急,没有给大家打招呼。并且告诉了我他在哪个城市。本来我已经不记得这件事了,他的回复短信让我再次想起了高中那段纯真的友谊,也给他回复了一句:嗯,知道了,你的机读卡和一堆书一起被卖废品了。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联系过。朋友就是这样,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不经意间招呼或者身影,很可能就是最后一次相遇。那些曾经的知己朋友很有可能在年龄增长和岁月的流逝中渐行渐远,直到淡出我们的记忆。当有一天我们想起的时候,会恍然大悟原来我们之间还曾经有过如此亲密的友情。但这种友情有时候又会失而复得,就像不知不觉淡化一样,又会在不知不觉间回到我们身边,让我们我感到时间倒流又回到了随着岁月走远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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