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城市之初

    第二十七章:城市之初 (第2/3页)

友谊长存时日。

    当我在寻找自己将要去的城市的时候,想起了颍秀待的那座城市,那座城市符合我心中所期待的城市的所有条件。但已经隔了四年之久,我们没有联系过一次,我在偶尔想起高中生活的时候,会发现他出现某个记忆的段落,但往往只是一闪而过。是我选定的那座城市重新唤起了我对他更多的记忆,我尝试着给他四年前回我信息的那个网络账号发了一条信息:你现在哪儿?我起初以为他会像对待四年前的那条信息一样,等到第二年再回复我的信息。但是他很快就回了过来:还在原来的地方。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时隔四年多之后,我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在电话里面——他的声音一直没变。

    我告诉他的我要去他所在那所城市寻找更为广阔的前程,最开始的时候需要他的帮助,他答应时干脆的口气像是很多年前就知道有这么一天。

    他租住在城市边缘地带一座古老的建筑内,那建筑像是从我很小的那个年代被人用时空穿梭机送过来的,让人失望于它老旧的时候又惊讶于它京能保存的如此完好。等看到里面的场景我才深刻感受到不仅人不可貌相,建筑的内涵一样可以隐藏的很深。屋里的装修简单又干净,没有任何多余的一件东西,精美的不容许任何人找出任何瑕疵。颍秀告诉我,他花了半年的时间将这儿打理成这个样子。他刚来的时候,整个屋子散发着仿佛储存了一个世纪的霉味,但看不到任何潮湿的痕迹,蜘蛛网遍布各个角落,墙皮斑驳的像是刚学画画的小孩用画笔蘸着颜色胡乱点过,烂掉的桌子和椅子露着森森寒意,地板上铺着厚厚的灰尘,露着几个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很久以前皮鞋踩出来的脚印。房东每月收他只有这个城市平均价格十分之一的房租。

    “就像是一个用来恶心人的鬼屋”他说。

    他整理房间的第一天,光各种各样的昆虫就捉了一瓶。起初,他打算将它们全部放生,这是他对待生命和生活的态度,但有一只虫子咬了他的手指,他起初并未在意,仅仅几个小时之后,他的整条胳膊都是麻的,手指粗的连弯都打不了。他一气之下将那一瓶虫子全部蘸着汽油烧死,烧的时候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

    在最初装修的时日,他每晚挤在软件学校的宿舍里,白天上课,除过路上的时间,他每晚只有两个半小时的装修时间。在他从软件培训班毕业的时候,房子也装修好了,工作之后,他一直住在那儿,从没有搬过家。

    初到那座城市的一段时间,我浑身上下充满了好奇,带着一张地图,穿梭于整个城市,颍秀会在周末的时候做我的向导,但大多时候是我一个人。我也见到了穿城而过的那条河,比我学校附近的那条河宽敞很多,它向着东南方流入大海。

    我第一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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