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当刺史
第145章 当刺史 (第3/3页)
要是在沙河县一带……”
他把本州的情况大致介绍一下。
以前讲过,在唐代,在州一级,长史和司马虽然是副职,不过却没有什么权利。主要是各曹参军判案(事),录事参军勾检,州长史和司马附属,刺史作为长官签字。
因为古代行政管理,副职(通判官)实行联署制,一般并不分管具体业务,所以就没有实权。
当然,长官可以根据情况,安排他们代替自己执行某项任务。
武炎之听了这邢州的情况,知道在河北各州,其实都非常大。这将近5万户的州,当时在全国,已经算很大州了。
刺史的任务,按照官方的说法是:“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敦谕五教。”
从上面可以看出刺史的职能,字面意思也比较好理解。其中最后一条:敦谕五教,指的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种伦理道德。
从以上职能可以看出,古代刺史具有管理社会治安(包括军事)、发展农业经济、安抚百姓、管理官吏、宣扬道德、社会家庭和谐等等。
要说起来,这只能比后世的高官市长还要宽泛。后世的官员,一味追求单纯的经济增长指标,丢失了为官之根本。
武炎之既然为政一方,不论时间长短,干半年还是一年,他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为邢州百姓做几件实事。
不求流芳于千古,但求不留骂名于现任!
……
州衙刺史居住的别院,早已经打扫干净。
有人帮着安放行李,武炎之精神很好,便在州衙里面随意查看起来。
因为刺史留洛阳,没有交割工作,就只有本州代理刺史事务的长史刘云华,向其交割事务。
不过现在肯定不是时候,他司马贾珏、录事参军邓壅陪着武炎之。
这录事参军,其级别只比各曹参军高一阶,也就是与他们级别实际上一样的。唐(周)代实行州县两级管理,各曹参军事与录事参军自然就相当于一个县令。请百度一下“扔书网” 感谢亲们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