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一封来信

    第三十七章 一封来信 (第2/3页)

因为我的女友钟思璇她是我当时阿大佟世云的一位情妇呢。

    我阿大佟世云,他本身,是已经结婚了的,而且妻子已经怀孕。但是,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最难解释的东西,感情算是一例。虽然佟世云已经结婚,但是,钟思璇对他的爱慕,以及付出,不论是经济上,还是各方面,他对佟世云的付出都很多。而我,当时被迫住在了她家。

    不久以后,佟世云妻子知道佟世云外遇的事情,十分恼怒,学起了批判的法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将钟思璇剥得一丝不挂。奚落、打骂钟思璇。而当时的我,被迫无奈,如果我不去阻止,那么我认为迟早会有人命发生。于是,我上前去阻止,通过协商,终于救活了钟思璇。

    我认为,我同钟思璇拍拖的动机,是不正确的。因为我跟她在一块儿,你可以认为,我在帮助公安索取线报。她将很多庙街的地下勾当告诉我,比如哪儿有暗娼,哪儿是赌场兴旺的地方,哪儿是人们爱去的地方云云。在这个时候,我是十分担惊受怕的,因为我没有保障书。

    我虽然,是为公安局做事。但是在这个时候,我的处境十分危险。我的接线人是你,老陈。往下的,是我的哥哥,法院的卫豪。我跟一般人,或者说,跟一般的混混,没有任何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我的参军历史使我跑得更快、更强壮、思想更成熟,除此之外没有优势。

    这是我这个职业,或者说不是职业的悲哀。这更像是一种,必尽的义务。在这个时候,我一直在遵循一个道理。比如,在大街上,你能见到一口痰水。其实,如果你不嫌脏,你可以轻而易举地用鞋底一抹,然后朝一旁的杂草中擦拭掉。但是,没有人抹,或者扫去,结果呢?

    结果是,一人吐,往后吐的人愈来愈多,而大街上不会有一口痰盂。我要做的,则是混入这个组织里,即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中,来个清扫。这是我的责任,同样的,这是我的义务。除此以外,我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当我选择踏入这条路以后,仿佛踏上了一条江河无法回头。

    我并不后悔做出这个决定,为什么?因为我觉得,用艺术化的说法,我可以定义成,这是我的劫数。比如你生在此地,长在此地,这方水土养育了你,而你又恰好成为这一方人。所以,你遇到的一切,你仿佛冥冥中,已经有了打算,而且,你能预感到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这是每个人的本领。当我重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明白,我将会走上这条道路,而且,有可能,一去不回。而往下,我将揭露,则是我刚刚所遇到的事情。我想,在公安局里,应当对小登子这人不陌生。为什么?老陈你告诉过我,在公安局里他的案底能摞起一丈多高出来。

    他的野心很足,而且他有一个靠山。叫做“麒麟”太子。他们俩在一块儿,狼狈为奸,他们后来将庙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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