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剿匪露锋芒

    第十二章剿匪露锋芒 (第3/3页)

钱粮位置,有否藏匿,即命令许明前往清点。

    并差人回去报捷,共计缴获金一百三十两,银五千七百两,钱一万一千余贯。粮食五千余石。击毙贼首三人,逮捕贼人125人。县令许翰闻报后大喜,随即征召民夫,前往搬运。

    将东西运回城中之后,武松禀明县令,随下令,六十名军士每人奖励粮食五石,自此随行的六十名军士,无不对武松感恩戴德。

    晚上,一轮明月高高地悬挂在夜空之中,群星争相着向大地撒照着光辉。一对对的军士,拿着火把,巡视着代表朝廷国法威严的阳谷县衙。县令许翰的府上,摆了一桌酒席,几人推杯换盏一番,就停了下来,桌子上说不得山珍美味,却也比村野之中那老百姓吃的树叶野菜强了千百万倍。但是几人却没有什么心思去品尝那些佳肴美味。经过大家伙的一番商议之后,达成协议。;宋微宗时期,粮食一石为钱一贯。

    县令许翰得钱五千贯,县丞吴慧,主薄张兴,县尉曹刚各得银六百,钱六百,粮六百石,武松得银五百,钱五百贯,粮食五百担。县衙内级别和武松相当的二十名官员,各得粮食五十石

    另外再备金一百三十两并白银壹千两前往济州府报捷。

    主薄张兴填写公文道:政和五年,十月十六日。贼匪石三响,不服王化,为非做歹,聚民众一百二十七名,打劫来往行商,祸害乡里百姓,罪大恶极。县令许翰听闻之后,遣步军都头武松,经县尉曹刚调拨,县尉署军士六十名,前往围捕。得皇天护佑,赖陛下天恩,仰知州知府之德政。都头武松用命。除匪首石三响等三人受首外,其余一百二十五名尽皆被擒,缴获赃物白银两千两百两,铜钱钱三千五百贯,粮食壹千两百石。幸无所伤亡。

    众人见分赃完毕,这才像高彩烈的喝起了酒。吃起了菜。

    自此之后,武松在阳谷县,声名大振。县内大小官员等,无不敬重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