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喝酒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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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喝酒吃肉 (第1/3页)

    两条如此庞大的蜥蜴,他一个人肯定吃不完,最主要的是,他无法将它们带走。

    考虑了片刻之后,叶加稳道:“我吃不完这么多肉,而且,凭我一个人是无法将他们带回我的营地。所以,我只能先带走蜥蜴身上最美味的部分——尾巴,不管是用来炖汤还是直接烤着吃,都是上好的食材,即使是这两条尾巴,我估摸着也有二三十斤重,足够我吃上好几天了!”

    这两条蜥蜴的尾巴几乎有一米长,用匕首切下来之后,

    农村老家?叶加稳咋了眨眼,都想不来有多久没回去了。

    啊~~

    叶加稳打了个哈欠,太累了,躺在床上差点睡过去,既然明天开始,那等到明早起来再说吧,想到这,呼呼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六点。

    叶加稳被系统噼里啪啦一通话吵醒。

    “老野啊!搞什么鬼啊!才几点!”叶加稳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

    “叮!荒野直播任务正式开启!”

    “叮!现在开始计时,倒计时2天23时59分34秒!”

    “......”算得倒是蛮清楚的,叶加稳无语。

    叶加稳的老家名为叶家村,位于广南省南部,坐落在一片群山之中,小村子三面环山,一条小河从山脚蜿蜒而过,与大部分的南方农村一样,这里降雨量大,池塘湖泊星罗密布,光是站在村口,能看得见的就有三个池塘。

    叶家村与世隔绝,叶加稳匆匆忙忙打包了几件衣服,走到车站才发现自己身无分文,厚着脸皮叫张馨送五百块钱过来,被她好一顿奚落,许诺说回去之后请她吃一个星期大餐才得以进了车站。

    从省会一路倒车,高铁、大巴、摩托车,甚至连手扶拖拉机都坐了半个小时,才正式进入到了这个村子。

    在叶加稳十岁之前,一直都是在这个村寨里生活。自从去了城里之后,逢年过节才会回来住个三五天,遇到忙的时候,好几年不回来也是常事。父母去世之后,叶加稳自己更是从未回来过,倒不是说他对这儿没有感情,而是家中直系的亲属都已去世,除了一些儿时的玩伴,这里并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地方。

    站在村口,叶加稳有些茫然,也有些感慨,外面的世界瞬息万变,离开一个地方几个月,可能就会变化的让你傻眼,而这里,十余年过去了,山还是这个山,水还是这个水,岁月的流逝并不曾给这里带来丝毫的改变,至少看上去如此,也不知是好是坏。

    正值仲夏,空气稍显闷热。穿梭在阡陌间,满眼皆是绿色,稻田里刚插不久的禾苗鲜翠欲滴,微风佛过,犹如海浪一般向远处荡去。空气中除了蝉鸣的声音,一片寂静,路边一条水渠冉冉流过,隐约可见小鱼游动,不远处还有几只老母鸡呆呆的晒着太阳,此情此景,恍若置身于画中,叶加稳不由得看得呆了,等以后自己挣了几百万, 回这儿起个别墅,每天没事干就放放牛喂喂鸡,想起来真是让人美滋滋!

    “稳哥?你站这干哈呢?我在那边等你半天了都!”一个敦实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打断了叶加稳的臆想。

    叶加稳转过头,一个黑黝黝的壮汉映入眼帘,白色的紧身衣看上去灰黄一片,此刻已经被汗水完全浸透了,下身是一件军绿色的迷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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