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嘴炮技能max

    第四章 嘴炮技能max (第2/3页)

最小的儿子通常是去守夜人部队的,像谁不重要,这一家子都没有狼性,反倒是小剥皮,拉姆斯波顿像一只狼,凶狠狡诈,杀父夺位,多像狼群中少狼咬死老狼王成为新狼王啊。

    难道因为父亲奈德不是第一继承人的缘故,没有从小培养?布兰摸摸下巴想到,可老公爵和他大伯也不见得多聪明啊,不窝在临冬城当自己草头王。反而羊入虎口的给疯王去送人头。这是有多自信精神病人不会杀他们啊。

    眼看父亲不再言语,已经默默从侍从手里抽出那把以整只狼皮做剑鞘,需要侍从帮助才能抽出的近2米长的巨剑寒冰,布兰知道自己要赶快说话了,不然一会看人头咕噜到地上,晚饭吃烤肉会恶心死的。

    “父亲大人,”布兰高声叫道

    此时的奈德·史塔克正要宣判这个守夜人游骑兵的死刑,并且亲手挥舞巨剑寒冰执行,史塔克家族古老的传统,判人死刑之人需亲自挥舞长剑。

    他们认为死刑是件庄严的事情,每个人的生命都值得被尊重,史塔克家族的人宣判别人死刑,亲自动手,一方面可以锻炼史塔克家族成员狼一般的意志,一方面,如果被判刑者有什么冤屈,作为一个仁慈的领主,可以亲自倾听冤屈,避免冤假错案。如果没有冤屈,他们会用最干净利落的方式结束罪犯的生命,不让其有任何痛苦,这也是一种仁慈。

    突然被布兰叫住。史塔克公爵非常生气,这要是挥剑的时候你来这么一句,我是不是就闪到腰了?

    好吧,史塔克公爵生气不是因为这个,是因为布兰登打断了这个古老的传统仪式,这种仪式是十分神圣的。但作为一个公正严明的父亲。史塔克公爵并没有对布兰置之不理。他要先听布兰登要说什么,至于处罚,是之后的事情。嗯,年纪还小,打10皮鞭就好了,不让凯瑟琳知道,她太惯着孩子了。“什么事,布兰?”

    史塔克公爵冷冽的声音中听不出喜怒

    布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严厉的父亲记了一顿鞭子。

    “按照七国的法律,逃跑的守夜人是要被砍头的对么?”他问

    “没错,鲁温学士的课你没有听么?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奈德公爵声音中有点生气了,琼恩在后边看出了不对,想要拉住布兰,不让他说话。

    布兰没有理会,继续道,“那么,按照七国的法律,这名守夜人是否可以申请比武审判,以七神的名义见证下。看他是否有罪呢?”

    奈德一愣,他当然知道这条法律,但千百年以来,历史上从来没有守夜人逃跑后被砍头前申请比武审判的。

    比武审判,在贵族中比较常见,如果有贵族犯罪,如果不愿意被处死,可以向他的领主申请比武审判,如果他在比武中活下来,证明七神不想让他死,那自然,他的罪行就是可以被神原谅的,神的意志大于法律,这个贵族就可以被宣判无罪释放。

    而平民一般没有申请比武审判的,平民大都不识字,很多都不知道这条法律,即使知道这条法律的,一个从小吃糠咽菜,从来没有受到过剑术训练的平民农夫,也不可能在比武中赢得了从小吃肉的贵族骑士老爷,与其在比武中被虐杀,还不如干净利落的被砍头,最起码一点痛苦也没有。

    当然,如果这个从小没有受过训练的农夫真的赢了骑士老爷,领主大人也会很高兴,毕竟证明这个农夫天赋异禀,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战斗意识都远高于被杀死的骑士,稍稍训练训练,就可以为领主征战了。

    赐予这个农夫一个骑士侍从头衔,让其为自己效力,至于他犯罪,当然是选择原谅他啊。

    这条法律很明显是为了守护贵族的利益设立的,贵族如果犯罪,有机会逃脱法律,平民如果犯罪,99%会死,剩下1%会让领主多了一把有用的杀人刀。

    史塔克公爵也是一个老牌贵族,对这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