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3 我也要去

    chapter 23 我也要去 (第2/3页)

想要递给叶邢之的,但他直接低头,就着沈一笙的手咬了一口。

    浓郁的奶香在唇齿间溢开,直接甜到了叶邢之心口。他点头:“好吃。”简单两个字就能让沈一笙心花怒放了:“那这些就都是你的了,不过你也不要吃太多,我中午做的全部吃完了,现在还有些腻,这些东西还是得少吃一些才行。”叶邢之便问:“晚上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反正冰箱里什么都有,我做。”沈一笙最近越发喜欢上了做饭的感觉,尤其是有个非常捧场的叶邢之在,从来都对她的厨艺赞不绝口,每次看着被扫荡而空的餐盘,沈一笙都会有极强的满足感。

    叶邢之把那块饼干剩下的一点吃完,在沈一笙完全没有准备的时候,低头吻上她的嘴唇。

    于是香甜的味道就分享给了沈一笙。沈一笙被亲的晕晕乎乎,脑海里基本只剩下一句话,真的好甜。

    当然,在某人眼里,她比饼干甜多了。沈一笙做饭的时候,叶邢之在旁边帮忙,他中午在会场没有吃太多,对着那些精致的食物也没什么胃口,然后就开始想念沈一笙。

    现在总算回了家,他才算是安心。沈一笙的手机震了震,但她腾不出手,就让叶邢之替她看看是什么。

    结果只是条垃圾短信而已,没什么太过实质性的内容,叶邢之告诉她之后,就退出界面,然后瞥见了主页那家财经旗下的APP标志。

    叶邢之眼里有光芒一点点绽放,他鬼使神差的打开相册,就看到占满了整个屏幕的照片,都是他的。

    全部是各个角度的截图。叶邢之不动声色的放下手机,唇角笑意逐渐加深,让沈一笙还有些纳闷。

    “怎么了,什么事情让你这么开心?”虽说沈一笙还感觉到叶邢之的笑容很可疑。

    叶邢之从善如流道:“没什么,就是想着刚才的饼干挺好吃。”沈一笙无奈:“那你这也太后知后觉了吧,不过饼干不能吃太多,要不然你等会儿就吃不下饭啦。”

    “放心,我都能吃光。”沈一笙被他满含笑意的眼神晃了眼睛,破不好意思的转过头,继续做饭了。

    晚上叶邢之接到个电话,那时候所有菜刚刚做好上了桌。他听到对面人的声音之后,冷硬的眉眼竟然也柔和了些:“这是休假了?”那边说了几句,他又道:“我正在家里吃饭,你要不要过来?”

    “好,你过来吧,我们等着你。”叶邢之有意无意把我们两个字加重了语调,炫耀的意味就那么散发了。

    沈一笙看他挂了电话,刚想问,叶邢之就说:“我一个朋友,他刚好休假,我让他过来吃饭。”还好沈一笙做的菜分量够多,吃两顿都行,再加个人也没关系。

    “什么朋友?”沈一笙还以为叶邢之这个人不会有什么朋友,他对待周围的人都是漠然疏远的态度,能够真正被他称为朋友的人并不多。

    “认识很久了,他来了你就知道。”叶邢之倒是卖了关子。那人来的很快,对叶邢之这里也很熟门熟路,进来的时候看见沈一笙,毫无意外。

    沈一笙看着眼前这人,书生气很重,戴着眼镜,看着便是知识分子,但不会给人过于内敛的感觉,镜片下的桃花眼很漂亮,随便看人一眼都像是万种深情蕴含在眼底。

    但因为那种气质,所以给人的感觉很沉稳,年纪和叶邢之看着差不多,身形也相当。

    他笑着对沈一笙说:“总算能够见到你了。”沈一笙有些迷糊:“嗯?”叶邢之淡淡看了他一眼,那人便改口道:“早就知道你和邢之结婚,但前段日子太忙,没有空回来。”

    “这样啊。”沈一笙礼貌的笑笑。叶邢之道:“行了,不用寒暄。”男人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孟泽堂,听着就有股文人气质,翩翩公子的味道。

    沈一笙也觉得这人和这个名字很契合。孟泽堂看着桌子上的菜,惊叹一声:“这是专门给我接风?”叶邢之毫不客气:“想得美,这是给我做的。”孟泽堂感叹道:“果然有家室的人就是不同了。”叶邢之淡然的接受这个形容。

    三人坐下吃饭,沈一笙才听叶邢之给自己介绍:“他是个工程师。”沈一笙刚刚想说这个身份和孟泽堂的气质还挺符合的,叶邢之又补了一句浅显易懂的:“军工工程师。”沈一笙就很吃惊了。

    孟泽堂还真不像制造那些东西的人。孟泽堂正专注吃饭,沈一笙手艺也符合他的喜好,所以这时候只顾着夹菜了,完全不在意叶邢之是怎么介绍他的。

    “不过他负责的项目都是些不能说的,所以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做的是什么。”叶邢之倒是很淡定。

    沈一笙了解的点头,虽然她不懂内情,但也知道做孟泽堂那样的工作,确实有很多东西都是要保密的,不能告诉任何人。

    孟泽堂这次休假之前,刚做完一个项目,熬了大半年,才算是勉强出了成果,领导见他实在累了太久,才准许给他放几天假。

    他今年三十出头,已经在他的岗位上成为非常重要的人物,要负责的项目也是非常重要的。

    过了这几天,他仍然要回去继续奋斗。

    “其实他就在离咱们十几公里的地方,但没空出来。”叶邢之告诉沈一笙。

    孟泽堂大多数时候都是呆在研究院里的,等到了项目后期阶段,才会去戈壁荒漠的试验场去,那时候又是一去大半年。

    他从十六岁从大学毕业,已经在那个行业里呆了快十五年。沈一笙终于感受到了天才与凡人的差别,在普通人刚刚中考完踏入高中的时候,天才都已经大学毕业了。

    但在孟泽堂这一行里,大部分人都是天之骄子,每个人拎出来都是智商极高很有天赋的人,不然也不会去接触到那些最核心的东西,他们做的事情,更是事关重大的。

    若不是天才,根本不可能胜任。孟泽堂当初念的某个顶尖大学专门开设的少年班,刚刚念完就被他的导师招进了现在的机构,一边念研究生,一边开始工作,他在数学和物理上的天赋让他在这一行做的非常出色。

    但在孟泽堂所处的那种环境里,像他这样的人太多了,他自己倒是早就习以为常。

    人生本来就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体现在很多方面,智商的差距和天赋也是种不公平。

    但大部分普通人一辈子也不可能接触到那些属于天才们的世界,安安稳稳过着普通人的小日子,倒也轻松。

    孟泽堂很快就吃饱了,突然有些嫉妒叶邢之:“你的日子过得可真好,我们院里食堂的饭菜我吃了这么多年,早就吃腻了。”

    “怎么,每年换个厨师都不能让你满意?”孟泽堂摇头:“换汤不换药,我都不懂院里是怎么能够做到请那么多厨师做出的味道都差不多的。”其实他工作的地方,伙食极好,不过就是从来都不符合孟泽堂的喜好而已。

    叶邢之继续炫耀:“笙笙做饭很好吃。”

    “知道了,不用你老跟我说,每次打电话都要气我。”孟泽堂对叶邢之表示了充分的鄙视。

    叶邢之夸的沈一笙有些不好意思:“我做饭也就还好,也没有特别好吃。”

    “谁说的?我认为非常好吃。”叶总不吝啬赞美的词汇,让目前还是单身的孟泽堂被秀了一脸。

    他突然开始后悔,刚才就不该答应来叶邢之这里吃饭,但再转念想想,不来的话就吃不到沈一笙做的饭菜了,也还挺划算。

    吃过晚饭,叶邢之从酒柜里拿出瓶红酒来,孟泽堂看着,眼睛亮了亮:“这个年份,不错,叶总今儿可真大方。”

    “我什么时候不大方?”叶邢之拿开瓶器把木塞打开,给他倒上,给沈一笙倒了些,又叮嘱道,

    “你酒量不好,别喝太多。”沈一笙被这么说,反驳道:“我的酒量也没有太差!”

    “是吗?那是谁每次喝酒都要喝醉?”叶邢之挑眉戏谑道。沈一笙装傻说:“我不知道,肯定不是我。”孟泽堂在旁边也跟着笑了:“叶邢之,你也太小心了。”叶邢之轻哼一声,他当然不会说了,不想让沈一笙喝醉的原因自然是因为不想让孟泽堂看见沈一笙喝醉的样子,他不希望任何人看见,除了他自己。

    实在是因为沈一笙喝醉之后那种乖巧听话的模样,总是让他按捺不住波动的心绪,她越乖,他就越想去欺负她。

    这种小心思,叶邢之当然不会说出来,不然的话,就沈一笙那么薄的脸皮,搞不好又要生他的气不搭理他了,那样就有些太得不偿失。

    而且他也不想别人知道。电视机里播放着晚间新闻,正好放到了最近某个科学项目的研究成果,孟泽堂说:“他们团队为这个项目努力了十年。”整整十年的时间,都在做同一件事,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执著毅力,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往更高尚的方向说,他们是在为了人类的未来而奋斗,为了保卫祖国而努力。

    孟泽堂虽然说的轻描淡写,但沈一笙也能够感受到,能够在新闻里被宣扬的成果,一定是很厉害的,为了这一天,有很多人付出了无数心血。

    “他们的总设,女儿结婚都没有回去,现在攻克这个难关,总算是能松口气了。”但仍然会有新的挑战在前方等待,有许多人在走上这条道路的时候,就已经做出了人生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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