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这是我的名片

    第四十四章 这是我的名片 (第2/3页)

样子,大致和金海总店差不多,房租却是比总店那边还要贵一点,一个月一万六,转让费要的倒是不高,六万块,还包含两个月的房租,不过老板却有个条件,就是要接手他店里价值四万块钱的尾货!

    这就有点操蛋了,你是开服装店的,我是开饭店的,你这尾货我那接过来干嘛用?

    “七万块,尾货我不要,行的话咱们明天签合同。”林易寻思了一番,一口说道。

    “小兄弟,事儿不能这么办啊,我是想转行,以后不做生意了啊,尾货我留在手里怎么处理啊?”老板说道,“你也不用给我加钱,四万块钱的尾货你接过来绝对有赚头。”

    “我是开饭店的,你尾货给我我也没法儿处理。”林易说道,“七万块,行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付点定金,明天正式签合同,如果不行那就算了。”

    “啧。”老板一脸为难,看看店里的服装,却是纠结不已。他说四万块钱的尾货,其实他自己也清楚,这些尾货根本不值四万,服装是讲究季节的,现在是夏季,夏装很便宜的,而卖剩下的冬装、春秋装,今年又过时了,不是新款只能打折处理,所有衣服算起来,拢共也就值个三万块顶天了。现在人家愿意多给一万块的转让费,自己大可将这些尾货卖给那些专门出售打折品的店铺,反倒还能多赚一点……

    最关键的问题是转让牌子挂了半个月了,却没一个人愿意接手尾货的,也没一个人能接受超过六万块的转让费的!

    “行,年轻人办事儿就是痛快,那咱们说定了?”老板咬牙说道。

    林易当即掏出包,拿了一万块钱出来。

    这次回家,林易拿了六万块现金,一方面是当初借亲戚们的两万多块钱要还,在就是当初还从家里拿了三万。不过最终李月娥却只留下了三万还亲戚,剩下三万好说歹说又塞回给了林易——现在有女朋友了,手里得多备点钱,出门在外大方点,别让人家嫌弃你小气,以后不跟你了怎么办?

    林易对此哭笑不得,不过还是收了下来,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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