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抢人(求票求收藏)

    第14章 抢人(求票求收藏) (第3/3页)

听听我的建议。”

    “你有什么建议?”黎父帮忙问。

    “我觉得当作家不如明星赚得多。”

    “谁说的,作家一样不比明星赚的少,写得好的话,一年一百万都不是问题,若是能卖出版权,上千万也是轻轻松松。”叶紫薇当即反驳道,她可不能让人把她到嘴的鸭子弄飞了。

    “能拿到那个数的作家也是凤毛麟角吧。”汤宇好歹是刚从大学出来,对于文学圈还是有点了解的。

    叶紫薇有些底气不足道:“我相信以花满楼的水平,迟早有一天也能达到那个高度。”

    “那不知得等到多少年后了。”汤宇笑道,“娱乐圈就不一样了,只要有一个作品火了,名气上去了,钞票就能滚滚而来,不比你熬夜写作赚来的那几个钱要好得多?”

    说着,也不管叶紫薇气得胸都快要炸了,扭头对一种充满诱惑力的声音对黎青道:“我准备组建一只乐队,进军歌坛,我想邀请你和我一起。相信我,凭借我们的才华,一定可以在歌坛闯出一片天地,到时候,名气、钱、女人都不是问题。”

    黎青很是心动,相比写作,他更喜欢音乐,如果以后的人生只能在两者只能选其一,他肯定选择后者。

    但是,他现在还在上学。

    唱歌和写作的区别就在于,唱歌得到处跑,写作在家里就可以做到。

    选择写作,他可以在上课之余,抽出时间来写。

    而如果选择唱歌,他就得放弃学业了。

    黎青一时之间陷入两难的境地。

    汤宇看出黎青的疑虑在哪里:“你是担心和我一起组建乐队之后,就不能去学校上学了吧。”

    黎青点点头。

    “其实我觉得,这根本不是问题,在一般的学校你根本学不到多少东西,与其这样,还不如跟我去闯荡一番,等你将来有钱了,随时可以请一大堆老师来给你专门补习。”

    这番话说得非常有道理,黎青心里已经完全接受了汤宇的说法,只是决定权并不在他这里。

    “你要做什么决定,老爸完全支持你。”黎父道。

    黎青非常感动,正要做出决定,叶紫薇忍不住跳出来了。

    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到嘴的鸭子飞了,她瞪了汤宇一眼,虽然对方有绝对的优势,但她也不是毫无机会,比如……

    “那个,我觉得吧,玩音乐并不影响写作,这二者是不冲突的,你可以在唱歌累的时候写写小说,也可以在写作累了之后,唱唱歌,让脑子休息一下。”

    好吧,叶紫薇最后没办法,只能使出“双赢”的绝招。

    这个提议倒是挺不错的,黎青认真想了想,最终决定,答应他们两个。

    音乐、文学,我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