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败者退场

    第28章 败者退场 (第3/3页)

在“岳唱越好”这个比赛中拿到第四名的名次,前三名据说都和天马音乐签了约,他们这个第四名自然含金量也就十足了。

    本来是汤宇自己去酒吧应聘驻唱歌手的,结果酒吧的经理看了他的履历之后,就让他把乐队一起带来。

    汤宇回去找了乐队其他人商量,其他人自然没有意见,比起搬砖做服务员,这份工作好太多了,上班的时间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玩音乐。

    乐队用一场劲爆的演出搞定了酒吧经理,他们顺利成为这个酒吧的驻唱乐队,工作时间是晚上八点到凌晨四点,每个人一个月4000块。

    钱多钱少倒是无所谓,够吃住的就行了,关键是这份工作很适合他们。

    很多歌手在出道前都会去酒吧当驻唱歌手磨练自己的唱功,乐队同样可以。

    只不过除了唱功,他们有更多的东西可以磨练。反正就跟平时排练一样,只不过比平时排练的条件要严苛一点。

    一转眼,一个月过去了。

    这一个月来,每个人都有进步,其中要以黎青进步得最多。

    他的进步不是技术上的进步,而是心境上的进步,一个月时间,他渐渐找到了一些摇滚的感觉。

    每个人都可以感受到他的变化,一个月前,他脸上的表情总之紧绷的,身体也很僵硬,一个月后,他的脸上笑容多了起来,身体也逐渐能够摇摆了。

    这种变化,并不生硬,相反,非常的自然,这是灵魂跟摇滚产生共鸣才能做到的,否则会显得非常怪异,不伦不类。

    这一个月,他全身心投入在音乐中,杂志社那边没有半点他的消息,《三重门》的后续稿件足够发表好几个月的了,不过他的qq上倒是多了许多叶紫薇的留言,都是一些拉近关系的话,以及问他什么时候写新作品。

    黎青一个月都没有上过网了,自然没看到她的留言。

    除此之外,黎青qq上的消息也多了许多,都是通过“扑街聊天群”向他发送消息的,好友申请也有许多个。

    原来,在黎青一个月全身心投入到音乐当中的时候,他的书突然在网络写手圈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