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李二改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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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章 李二改律 (第1/3页)

    贞观元年八月,丹桂飘香的时节,大唐朝廷发布了新的两条法律,直接造成了整个天下的动荡。

    贞观律继承了之前李渊在位的时候指定的武德律,有添加了一些比如说废除肉刑等仁政。可是现在颁布的这两条法律,彻底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两条新的律法更改的是女子及笄的年龄以及五服之内不得通婚。原本女子十五及笄,现在被调整到十七。因为这个年代全都是按照虚岁作为年龄。

    也就是说原本十五岁及笄的女子,可以嫁人了,但是真实的年龄往往也就是十三周岁。什么样的年级呢?就是小学毕业然后就嫁人了,这样的一个概念。

    而现在调整到十七,也就是十五周岁,虽然也还小了点,但是嫁人之后在怀孕,生孩子大约在十六周岁往后了。这样的话,也堪堪可行。

    原本李二想要直接定下女子必须十六周岁以后才能嫁人,但是却被一群大臣劝住了。因为这样的话,难免会引起人们的反弹,毕竟现在大家都想着早娶媳妇早生子。

    而直接规定什么年岁成家显得太过于蛮横了,只能换个概念。让女子十七岁及笄,只有及笄之后才能嫁人。这样更能让人接受一点,毕竟这件事情确实是触目惊心。

    还有五服之内不得通婚,所谓五服就是从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还有自身这五代人。与这五代人有亲戚血缘关系的,就不能结婚。

    这一点让无数想要亲上加亲的大唐百姓,官员全都难以接受。

    但是李二摆出来的证据让所有人都无话可说,因为他们还能说什么?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一切都无法让人反驳。这个时候所有人才知道原来亲上加亲带来的不是亲情的连接。

    而是两个家庭将要面临上苍的惩罚,每一个孩子都是和天争命,能不能有一个健康的孩子都难说。

    而看似鼓励人口增加的女子提早出嫁的法律,带来的却是生育年龄过小,很有可能一尸两命甚至造成新生儿成为家庭的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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